藝人NONO遭控妨害性自主獲不起訴 高檢發回續查

藝人NONO遭控妨害性自主獲不起訴,高檢發回續查。圖/取自NONO《臉書》
藝人NONO遭控妨害性自主獲不起訴,高檢發回續查。圖/取自NONO《臉書》

網紅「小紅老師」等人提告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其中3件獲不起訴處分,2名告訴人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不起訴部分偵查不完備,日前把2件發回北檢續查。

中央社報導,女性網紅「小紅老師」等共10人,去年6月間到台北地檢署控告NONO涉嫌性騷擾、性侵、性侵未遂、強制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等罪,其中「小紅老師」等7名告訴人提告部分,因北檢沒有管轄權,由高檢署核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其中1名告訴人指控,她於民國100年至102年間,在中山區某會館內為NONO提供按摩服務時,被NONO強制性交得逞。另1名告訴人控訴,NONO於100年12月間在台北市延吉街駕駛白色賓士車上對她強制猥褻。第3名告訴人指控,她於99年間在中山區某會館為NONO提供按摩服務時遭NONO強制猥褻。

NONO否認犯案並稱沒有印象。檢察官調查發現,告訴人指述與相關證述、就醫病歷不全然相符,而另2名告訴人僅單一指述,無其他證據供調查,NONO手機也查無與此3人連繫資料,此3人提告部分,罪嫌不足,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但3名告訴人中有2人認為北檢不起訴理由有缺漏,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收文後,經慎重審查北檢不起訴理由及告訴人聲請再議理由,認為一審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告訴人聲請再議有理由,命令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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