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法委員提出草案修正《法院組織法》,引進法庭直播,希望藉此讓陽光照進法院,讓人民看見真相,而不是未審先判、入人於罪。司法院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說,對此得審慎評估。性別團體則認為,恐嚴重侵害多元性別當事人的隱私,反對倉促修法。
民眾黨11日在臉書主張,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主張針對「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開放法庭直播,並在今天(11日)舉行公聽會,希望讓陽光照進法院,推動司法透明化。
民眾黨今年3月民調時顯示,高達75%的民眾支持對「重大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司法不是密室協商,人民有權知道真相,唯有讓資訊透明、過程公開,才能真正回應人民的期待與監督。
貼文指出,早在2017年,由前總統蔡英文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就已明確決議,應在一年內規畫推動法庭直播。如今,立法院提出修法方案,正是延續當時的改革承諾,回應社會的殷切期待。
不過,包括北律公會、民間司改會、法官與檢改團體,卻紛紛跳出來反對,質疑法庭可能因此變成「流量秀場」。民眾黨質疑,究竟是擔心司法公正,還是擔心被看見的真相?甚至未審先判、入人於罪。
司法院對此表示,目前現行法上,已有足以達到監督司法審判的各項有效機制,符合法治國公開透明審理的要求。且在法庭直播並非司法公開透明的唯一手段,也不是主要方式,參考與台灣司法制度相近的日本、德國及法國等國,均未開放審理過程公開播送。美國聯邦法院對刑事案件仍一律禁止公開播送,但從未有指摘這些國家的司法欠缺公開透明。
檢察官協會針對刑事案件審理部分說,提升司法透明度是國人的共識,此草案內容存有許多亟待商榷之處,如何兼顧公平正義、社會秩序及當事人權益,應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