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共諜滲透 政院啟動特查新規 2336公務員名單進行徹查

政院16日發函各部會啟動公務員特查。圖為行政院長卓榮泰(圖)13日前往視察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防杜違規轉運情形。圖/中央社
政院16日發函各部會啟動公務員特查。圖為行政院長卓榮泰(圖)13日前往視察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防杜違規轉運情形。圖/中央社

為防止共諜滲透,《公務員特殊查核辦法》正式生效,除首波辦理對象是行政院5長及其辦公室任職人員外列為優先名單外,行政院16日也已函請各部會啟動特查,將須特查人員送法務部調查局辦理,增加後總特查人數是2336人。

行政院與考試院4日會銜公告修正《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6日上路,內容主要是強化查核項目及頻次,包含增列國安五法所定國安犯罪類型等查核項目,未經許可或授權,與境外敵對勢力實際控制或管理之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其派遣人聯繫接觸,並增列財務資訊查核機制;另外為強化任職期間的忠誠查核,也增訂任同一職務每滿3年,定期重行辦理特查機制。行政院已宣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龔明鑫、2位副秘書長王貴蓮與李國興的辦公室所有任職人員將列首波實施對象。據了解,政院五長辦公室的查核結果尚未出爐。

政院人士表示,已函請各部會16日啟動特查,將特查人員送法務部調查局辦理。據調查局統計,原先查核範圍是1328個職務,此次調整將增列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各部會幕僚長以上人員以及相關機要、聘雇人員,共增加1008位,增加後總特查是2336人。

根據查核辦法,同居人雖非配偶,但與當事人的生活關係相當緊密,因此這次將受特殊查核公務人員的同居人,以及同居人的父母列為調查範圍;查核辦法也明定,經特殊查核有相關情事者,法務部調查局得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後,蒐集其財稅、信用卡、銀行存款、債務、授信及匯款紀錄等財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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