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名家】12日戰爭後的國際秩序及核戰危機

伊朗為12日戰爭中戰死的60名將領與科學家舉行大規模國葬。圖/取自半島電視《YouTybe》官方頻倒
伊朗為12日戰爭中戰死的60名將領與科學家舉行大規模國葬。圖/取自半島電視《YouTybe》官方頻倒

高永光/政治大學兼任教授、考試院前副院長

以色列指控伊朗已經具有製造核武器的能力,對以色列的生存安全構成威脅,6月13日對伊朗發動飛彈攻擊及空襲。美國從一開始表示美國未參與此攻擊,後來抨擊伊朗確實握有可迅速製出核武的高度濃縮鈾,並將核武設施藏於地下。而在此議題上,美伊談判時伊方一直不肯讓步,川普因而威脅要攻擊伊朗;結果美方於6月22日派出最新隱形轟炸機B2,投下具高爆炸力新型的鑽地炸彈GBU 57,摧毀伊朗地下可供製作核武的燃料及設施。

隨即美國要求以色列及伊朗停火,國際社會稱此美、以、伊三國此戰為「12日戰爭」。由於「12日戰爭」頗富震撼的戲劇性,各界各取所需,各自解讀「12日戰爭」對國際秩序的影響,呈現紛歧。

第一個奇特的解讀,是伊朗被以色列及美國轟炸後,美國秒變回國際社會的唯一超級強國,又說國際社會仍是1990年代美與前蘇聯東西兩極對抗結束後的「一超多極」,14顆鑽地炸彈證明美國軍力超越中國甚多,而過去10多年來,中美競爭下中國倡導的多邊主義,根本不是美國單邊主義的對手,更無法對抗川式孤立主義下的單邊外交,美國仍然是世界唯一的超強。

所以有這種美國才是世界「唯一超強」的最新論述,是因為以、美轟炸伊朗後,與伊朗是戰略夥伴關係的俄國及中國,除了口頭上譴責以色列,並要求美國立即終止使用軍事手段,回到美伊外交談判解決伊國核武問題,沒有提供伊朗實際軍事支持,中俄對伊朗的態度,表示了他們無力與美國對抗。這種論述,完全沒有考慮到中俄原本就是主張伊朗不應有核武器的立場;假設中俄的反應是加大力度軍事援伊抗美,豈不違背中俄反對伊朗擁有核武的立場?

台灣的部分媒體報導更是特別強調美國軍力的優越,眨損中國大陸這幾年軍力的成長,隱含解釋中國根本是隻「紙老虎」不足為懼,理所當然會讓讀者認為台灣可以完全依賴美國,把「疑美論」丟掉。台灣出現的這種論調完全不值一駁,如果美國軍力可以完勝中國,最近一、二年來美國相關智庫對大陸武力入侵台灣,美國及其盟友直接介入,多次兵推的結果,就算最後美國獲勝,也是「慘勝」!因此,美、以、伊「12日戰爭」後的國際秩序並沒有回到後冷戰時代來臨的初期,美國「一超(級強國)」與多元(次級)強國的競爭態勢。

事實上,從拜登時代(2020~2024)到川普第二任總統迄今(2025~),美國仍沿用拜登的圍堵中國;國際社會因而形成以中俄為首的非西方、加上南方世界所形成的集團,與以美國為主的單邊主義盟國所形成的集團,雙方在地緣政治上的對抗。尤其2025年川普第2任開始,在川普美國國家利益優先下,可以犧牲盟國的利益(如烏克蘭),所謂的西方,根本是一個鬆散的國家集團,如何與以中俄朝鮮(北韓)及伊朗所形成的「反抗軸心」(Resistance Axis)國家集團對抗?因此,台灣如果仍只是一味選邊站美國,顯示出自己的愚昧、無知,曲解了國際社會的最新變化。

第二,12日戰爭是改變了國際社會的運作典則(regime of operation)。原本大家相信國際社會中規範國家行為如何運作的典則,如國際條約,仍對具有準原始社會性質的國際社會,其中的國家有拘束力。有這樣的信念,比較屬於國際關係研究中的「理想主義」,而不是現實主義;後者只相信,對國家行為最主要的影響因素就是國家權力,其實簡單說來就是國家武力,具有較強武力的國家決定國際社會中的是非對錯。

以「12日戰爭」為例,以色列擔心伊朗不日將擁有核武器,會攻擊以國,對以國的生存與安全構成威脅,主動攻擊伊朗而發生戰爭;美國更是跟進,並聲稱要求伊朗「無條件投降」,以及要造成伊朗政府的更迭;雖然事後聲明沒有要把伊朗現在最高領導人哈米尼趕下台,以及刺殺他。但很明顯地,美、以雙方都認為,不使用武力手段,不足以讓伊朗政府讓步,放棄發展濃縮鈾,以及可用來製作核子彈的鈽及重水。但實際上,伊朗是不是真的已經擁有足夠的,可以製造核子彈的濃縮鈾、有著做為核分裂的中介材料如鈽及重水,其細節則不得而知。就在以色列發動空襲的前一天,才由國際原子能總署發表聲明,謂伊朗不合作讓該機構得以查明伊朗所擁有全部的濃縮鈾及其安置場所,讓人感覺似乎國際原子能機構在為後來的以、美攻擊,創造正當性。

以、美攻擊伊朗核設施到底有沒有正當性?這個問題相當重要,但沒有在「12日戰爭」後被拿出來檢討,將來這對國際社會的影響可能很大;事實上,對以、美是否再對伊朗動手,也是關鍵!這次「12日戰爭」的發生原因是伊朗可能在30日之內,製造出10顆核彈,並可能對以色列動手。為了以國的生存與安全,美、以才發動「制先攻擊」(preemptive attack)。可是,國際社會管制核武器的獲得,是根據《核武器禁止擴散條約》(NPT)來管控,該條約主要重點在承認1967年1月1日前已經擁有核武國的正當性,同時禁止未有核武的簽約國擁有核武。但其實對即將擁有核武的簽約國,並沒有懲罰權;更重要的是,國際上後來擁有核武的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朝鮮並沒有加入NPT。所以,如果從核武管制上來看,應該是走聯合國途徑來加以處理,才有正當性。而不是像「12日戰爭」逕自由以、美單方面決定,就採取軍事行動。伊朗因形象不佳,被認為是中東地區的邪惡軸心;擁有核武不僅以色列擔心,中東地區阿拉伯國家,恐怕也對可能遭到伊朗核威懾及核勒索憂心忡忡。

但即使如此,NPT是否仍能有效防止核武擴散,「12日戰爭」的發生,是一個對NPT功能檢討的最佳時機。可惜在國際社會驚歎美國隱形轟炸機B2的威力,以及鑽地炸彈的實戰效果下,NPT被嚴重忽略了!這才是對國際社會秩序影響的最重大之處。

因此,時至當下,從「12日戰爭」結束到現在,首先,伊朗的核武設施到底有沒有徹底被炸毀,淪為各說各話;其次,伊朗已拒絕國際原子能機構前往實地查看,同時伊朗也對外表示將退出NPT,意謂著要擺脫禁止核武擴散條約的約束;最後,美國總統川普被問及,如果伊朗已事先移藏濃縮鈾,仍然擁有快速造出核武的能力,美國是否會再度予以轟炸,川普已經給了肯定的回答。換句話說,「12日戰爭」的Part II 隨時可能上演。而伊朗仍可能掌有核毀滅世界的機會,人類的核戰浩刼危機,因美、以的草率採取流氓國家行逕,反而正被點燃中!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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