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中/孫文學校總校長、中國國民黨主席參選人
近日,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未放棄大陸國籍」遭解除職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鄧萬華來自四川,嫁到台灣近三十年,十八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2022年以村民支持當選村長,卻在任職僅兩年後因國籍問題被解職。這起事件,不僅關乎個案,更攸關台灣民主的包容性與法治的穩定性。
法律爭議背後的政治因素
內政部依據《國籍法》第20條,認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然而,問題在於:中國大陸是否屬於「外國」?按照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屬於「國家尚未統一前之地區」,並未被視為「外國」。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2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設籍滿十年,得登記為候選人或擔任公職人員。」此條文明確保障陸配與其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取得長期居留、設籍滿十年後,可以享有完整的政治參與權,包括參選與擔任村里長、議員等公職,且自1992年實施以來,已形成穩定的法制運作慣例。
史雪燕案正是前例。她是南投縣第一位以陸配身份當選的縣議員,2018年至2022年任期內,中選會與內政部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承認其參政權。卻在她卸任兩年後,內政部突然援引《國籍法》,以「未放棄大陸國籍」為由解除她早已結束的職務,並進一步擴大檢查村里長資格。這種選擇性適用法律的作法,不僅侵害個人權益,也動搖法律的穩定性,讓陸配公民權淪為政治工具。
中國國民黨應有的責任與行動
民進黨政府的此項新作法,當然是源於其意識形態的台獨立場,藉此形塑「兩岸兩國」的氛圍,升高兩岸敵意,以爭取綠營支持者認同,鞏固民進黨的選票。
作為強調尊重中華民國憲法、「反對台獨」與支持兩岸交流的政黨,中國國民黨不能在這場爭議中保持沉默,更不能閃躲迴避。陸配不僅是台灣家庭的重要一環,也是2300萬人共同社會的一部分。她們納稅、服公民義務,更應享有完整的政治參與權。中國國民黨必須從三方面積極作為:
第一、立法院提出修法:即刻推動明文保障陸配在台設籍滿十年可取得完整參政權的立(修)法,以避免行政機關任意詮釋。第二、提供法律援助與政策聲援:成立專責小組協助鄧萬華、史雪燕等個案提起行政訴訟,並以政黨名義公開聲援,向社會傳達國民黨維護基本人權與憲政秩序的決心。第三、提出長期政策論述:把陸配權益納入國民黨的兩岸政策藍圖,明確主張兩岸人民是「同屬一個憲政架構下的人民」,以此對抗民進黨的「兩國論」操作。
民主的考驗
多位陸配曾經當面告訴我說:「我們陸配不怕辛苦,只怕被當成永遠的外人。」這句話,是所有陸配心聲,也是台灣民主的試金石。如果一群在台生活數十年的居民,仍因政治風向被剝奪參政權,那麼台灣所標榜的多元與平等,將淪為空談。
中國國民黨有重建社會信任的責任,這正是一個關鍵契機:不只是為陸配發聲,而是為憲政與民主立下界線。捍衛陸配的完整參政權,不應是政治立場或族群議題,更是台灣能否堅守憲政與人權的根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