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14日金門翻船事故發生已經8天,海巡署22日才在金門海巡隊召開記者會說明陸船翻覆過程;海巡署還公布「案發時CP-1051海巡艇與第十二巡防區之無線電通聯錄音檔」,但只是巡防區命令CP-1051出勤的內容,並沒有事故發生當下的錄音。
自14日金門翻船事故發生後,海巡署都是根據媒體報導進度再做說法,從未主動說明案情;在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都在臉書數度說明案情後,海巡署才在8天後在金門海巡隊召開記者會,說明陸船翻覆過程,並指派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副隊長陳建文負責說明。
22日海巡署記者會的說明內容,都是管碧玲和海巡署高層說過的,但研究海巡署公布的新聞稿,仍有疑點;例如,海巡署強調「CP艇現無裝設全船監視系統,依據本署配備基準,是類小艇亦未配備密錄器,故同仁未使用密錄器,未違反相關規定」,但密錄器是海巡人員執勤時的標準配套,跟執勤船隻的噸位有何關係?
更令記者不滿的是,海巡署說要公布的「案發時CP-1051海巡艇與第十二巡防區之無線電通聯錄音檔」只是:第12區巡防區值班台14日12時52分呼叫CP-1051艇,表示有一艘A類船隻高速朝向北碇島前進,指揮CP-1051艇,而CP-1051艇回答收到。這段通話總長不到30秒,並沒有翻船意外後的通聯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