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1日,高雄監獄發生受刑人奪槍挾持事件。6名重刑犯控制典獄長與戒護人員,與外界對峙14小時,最後在清晨5時以自戕收場。雖然人質全數獲救,但事件留下制度問題,此事也成為檢察官心中的遺憾。學者對此表示,監獄行期拉長,對監獄管理是一大挑戰。
據報導,當時擔任談判角色的雄檢主任檢察官陳俊秀,與事件首謀——遭判刑28年6月的竹聯幫尊堂高雄分會長鄭立德等人通話數十次,過程中曾出現受刑人態度鬆動,但未能改變結局。他後來回憶,對峙結束後獨自坐在廁所反思,直言:「6條人命像掛在身上,凌晨五點的那幾聲槍響,是我人生最遺憾的時刻。」
受刑人在過程中提出多項訴求,內容涉及監所待遇、假釋門檻及累犯刑期。他們甚至直言:「陳水扁可以保外就醫,重病受刑人為何不行?法律公平嗎?」
案發當日下午,6人趁換工時奪取長短槍與子彈,挾持監獄高層包含典獄長、戒護科長,並要求外界回應訴求。矯正署與檢方展開交涉,談判自傍晚持續到深夜。陳俊秀在交涉過程中試圖透過言語勸降,並提出放下武器的可能方案,但受刑人最終未採納。
翌日清晨五時,牢房內傳出槍響,6人相繼自戕,對峙宣告結束。雖然人質安全獲救,但6條人命的殞落,令此事成為矯正體系必須面對的課題。
外界在事後聚焦三大疑問:第一,受刑人為何能奪槍?其次,假釋與保外就醫的標準是否一視同仁?第三,談判持續14小時,為何最終仍無力阻止悲劇?這些問題延續至今,仍時常在公共討論中被提出。
官方在事發後強化監獄安全、檢討假釋機制,並檢視危機處理流程。但不少專家認為,改革仍停留在表面。制度公平、心理輔導與談判專業化,才是避免悲劇重演的重要方向。
多年後再回顧,6名受刑人的名字逐漸淡出,但他們在對峙中喊出的質疑依然存在。「陳水扁可以保外就醫,重病受刑人為何不行?」這句話不只是牢中抱怨,而是提醒社會如何在法治與公平之間找到平衡。學者指出,憲法法庭拉高死刑門檻,社會風氣認為重刑犯不應該假釋,此考驗政府該如何因應。
學者認為,受刑人在意的是「累進處遇」分數,想假釋者就得好好表現,提高分數,但對於判刑數十年的重刑犯而言,卻難以達到門檻,導致關得愈久,配合度愈低。
至於監獄管理,學者指出,戒護管理與受刑人人權是天秤兩邊,很難判定孰輕孰重。全台有6萬罪犯,對於不同犯罪者要有不同的教化模式,但同時也得面臨監獄的管理人員不足,應先擴充管理人員,才能解決初步的問題,並檢討刑度執行層面,該執行(死刑)時就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