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少數總統僵局!何志勇:可修法推總統大選「兩輪投票制」

總統賴清德(圖)16日會晤以色列國會議員時致詞表達感激。圖/中央社
總統賴清德(圖)16日會晤以色列國會議員時致詞表達感激。圖/中央社

總統賴清德僅獲4成選票成為「少數總統」,卻享有不成比例行政權,造成立法權與行政權扞格僵局,近日開始有輿論討論修憲,將總統大選改為兩輪投票制。新竹清華大學通識中心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表示,修憲門檻太高,修法就可以了,「但這個方向是對的。」

2024年1月總統大選,賴清德僅以40.05%得票率勉強勝出,當時就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建議,總統選舉方式改為「兩輪投票絕對多數制」

提案者指出,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目前使用的方式是「單輪投票相對多數制」,這種方式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導致分裂選票,使選舉結果不一定能反映大多數選民的真正意願。為了更好地體現民主原則,建議改為「兩輪投票絕對多數制」,意即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得票率必須超過50%;如果第一輪選舉無人超過50%,必須在第一輪投票的14天後舉行第二輪投票,並且只能由在第一輪選舉中得票率前兩名的候選人參與第二輪選舉。

提案者說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寫道:「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考慮現今修憲門檻過於困難,提議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即可。

不過該案由於檢核未通過,最後也不了了之。

大罷免大失敗後,又有「總統選舉改兩輪制」聲浪響起。何志勇對《梅花新聞網》表示,我國憲法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票較多的一組當選,並未明確定義「較多」為何。以西方民主國家對於「多數(majority)」的定義是指過半。所以像是法國總統與國會議員選舉,皆是採取兩輪投票:總統候選人第一輪未能有人獲得過半,則取前兩名進入第二輪分勝負;國會議員如第一輪未有人過半,則取得票數到達一定門檻者,進入第二輪投票。美國總統採間接選舉的選舉人團制度,也必須要獲得270張過半的選票才能當選。

何志勇指出,如果台灣自許「亞洲的民主燈塔」,但國家領導人不能獲得過半民意支持,那手段跟目標就是背道而馳。我國修憲門檻太高,但以修法的方式,來改行總統兩輪制投票,天經地義,諒執政黨也沒有什麼正當理由來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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