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被控利用立委職權推動修法,護航業者收賄,並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污等罪起訴,另就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侵占「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款項涉公益侵占罪部分,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台北地檢署依職權送請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18日駁回再議確定,陳歐珀財產來源不明、公益侵占罪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根據北檢起訴書,陳歐珀涉嫌在立委任內,利用職權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及幫忙減免碼頭租金、管理費,另為租賃車業者召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並詐領助理費共計874萬8092元。北檢8月28日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洗錢等罪,起訴陳歐珀夫婦、業者共16人。陳歐珀涉貪汙、洗錢5罪累計求刑24年2月,併科罰金500萬元。
陳妻徐慧諭涉嫌利用擔任「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長之便,侵占協會110萬元,以支付個人保險費及住處電費,與陳歐珀共同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汙、公益侵占罪起訴,各求刑7年2月、1年6月。陳歐珀的國會辦公室特別顧問洪文宗涉貪汙罪被求刑7年。另王姓助理6人因坦承詐領助理費,獲檢方求處緩刑。
另一方面,陳歐珀被控財產來源不明及公益侵占罪,檢方認為,帳戶存款增加與薪資收入沒有顯不相當情形,也沒有證據證明遭侵占款項用於私人開銷,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依職權送請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認為,一審偵查完備,再議無理由,18日駁回確定。
此外,陳歐珀曾接受吸金83億元的im.B案主嫌曾耀鋒提供大樓及座車使用,且檢廉在陳家搜出記事本,疑記載與曾耀鋒有800萬元資金往來,北檢另分「他案」偵辦。
不起訴消息曝光後,《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紛紛留言嘲諷,「北檢加上黨證 綠色奇蹟果然是真的」、「綠能你不能」、「這就是所謂的司法公正」、「起訴都不起訴 黨證真香」、「只要掌握這種特權根本就橫行無阻」、「早說我們民進黨最清廉」、「看看柯建銘兒子呼麻案,完全不意外」、「放這種 然後弄到柯文哲和彭振聲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