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至少延到11月底 卓榮泰開條件:立院10月中旬要通過特別預算

行政院長卓榮泰3日開條件,若立法院在10月中旬完成特別預算審理,最快可望在11月底以前發放一萬元現金。圖/中央社
行政院長卓榮泰3日開條件,若立法院在10月中旬完成特別預算審理,最快可望在11月底以前發放一萬元現金。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3日)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就「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進行報告與備詢。針對全民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預算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答詢時開條件:若立法院在10月中完成審理,最快可望在11月底以前發放;不過,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則要求,「10月底一定要入帳」。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關切普發現金的具體發放時程。卓榮泰表示,預算案經立法院審理完成並由總統公告生效後,行政院可在「1個月內」完成發放;而對於葉元之追問「11月底以前一定可以發放嗎?」卓榮泰給予答覆「是,能快就快」,但強調要設想周延的安全措施。

同時,葉元之也關注花蓮災區的特殊發放問題,例如災民證件被沖走或ATM被毀損。財政部長莊翠雲對此回應稱,發放時間長達6個月,會先協助災民補辦證件,若有特別需求將另採專案處理。卓榮泰補充,政府將針對受災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協助補辦健保卡、身份證,以及郵局和農會等相關手續。

對於「一萬元之亂」,張啓楷指出,行政院決策混亂,先後經歷「違憲反對」、「堅持排富」、「提供不領選項」的三次大翻車,導致發放時間遭到拖延;他認為,在朝野有共識、立法院最快10月17日就能三讀的情況下,行政部門應立即展開前置作業,並將發放目標訂在「10月底一定要入帳」。

張啓楷續指,普發6000元時的作業系統平台仍可用,ATM變更與發放程序測試理應同步啟動,而非等到法案三讀才開始,行政院不應再拿「系統優化、防詐」等程序當作藉口推卸責任,因此他要求財政部與行政院公開普發現金的前置作業時程,並將「10月底前分批入帳」列為具體KPI,否則就是怠忽民眾權益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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