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艇翻覆專案報告不提「碰撞」 金門協商恐無結論

兩岸在金門協商翻船事故善後,但對於文件中是否出現「碰撞」的字眼,有分歧。圖/中央社
兩岸在金門協商翻船事故善後,但對於文件中是否出現「碰撞」的字眼,有分歧。圖/中央社

海巡署與陸方代表今(3)日上午9點在金門召開第15次協商,歷時75分鐘,仍無共識。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預定明(4)日在立法院提出的專案報告,除了未提海巡與陸艇「碰撞」的字眼,反而要求陸方加強取締「三無」船隻,由於金門協商雙方對於文件中是否出現「碰撞」的字眼有歧見,管碧玲的專案報告預示,後續協商很難有共識。

據「公視」報導,海巡署與中方代表上午舉行第15次協商,原本傳出由於中國將迎來一年一度的「兩會」,希望此案3日能有結果,但雙方閉門會談1小時15分後仍沒有共識。據了解,中方表達要等海巡署週一赴立院專案報告「給個交待」後,才會返國。

根據媒體披露的海委會專案報告內容,有關事故發生的經過,報告只提到,2月14日13時10分,陸船以大角度向右急轉發生翻覆,4名大陸船員全數落海,未提「碰撞」的字眼。

海委會報告針對全案執法過程、後續處理及研析檢討三大部分提出說明。海委會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我禁止、限制水域,本案該快艇除有越界、拒檢事實,且屬「三無船舶」,本為兩岸協同執法共同取締對象,雙方對該類船舶均會加強取締,海巡署取締於法有據;至於執勤人員未及蒐證,因有司法機關調查及相關人證與物證,仍可還原事實。

海委會指出,中國海警局宣布在金廈海域執行巡查行動,對我方施壓意圖明顯,海巡署會持續密注當地海域情勢,秉持「依法執行、不升高衝突」等原則,妥適應處海上狀況。

海巡署對於金門陸艇翻覆的說法前後不一:

●2月14日是「陸船蛇行拒檢,不慎翻覆」。

●2月22日是「陸船蛇行甩尾,撞海巡艇翻覆」。

●3月4日是「大陸船大角度向右轉發生翻覆」。

海巡署避談「碰撞」可以從管碧玲擅自改動專案報告名稱看出,海巡署2月22日直播記者會的名稱還叫「0214金門海巡隊cp 1051艇與大陸漁船碰撞案記者會」,有「碰撞案」的字眼,但事後,管碧玲卻在臉書宣布,將專案報告名稱改為「113年2月14日取締大陸籍快艇事故案」,不再提「碰撞」。

為了防止國民黨立委4日強力阻撓管碧玲的報告,民進黨黨團已經下達甲級動員令。

對於管碧玲擅改專案報告名稱,立委賴士葆3日在臉書痛批,內政委員會明邀管碧玲對大陸快艇被撞事件進行專案報告,管碧玲卻對報告名稱「撞船」不滿,自行更改名稱,這是道地的藐視國會。

賴士葆指出,按照立法院的慣例,政務官如果真有意見,可以事先與召委討論,或在書面報告中做辯解、說明,管碧玲卻用藐視國會的動作來為可能參選高雄市長累積籌碼的行為,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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