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藍白陣營近期推動《公投法》修法,恢復「公投綁大選」,今天(20日)由民眾黨團召集黨團協商,由於朝野並無共識,經過半小時討論後,主持協商的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宣布散會。
《公投法》2003年上路,2017年修法大幅降低公投提案與通過門檻,並將「公投綁大選」慣例明文入法,但2018年地方大選時,共有高達10件公投案合併舉行,投開票日當天選務大塞車,開票到半夜,甚至出現「邊開票邊投票」亂象;2019年再度修法,民進黨團以優勢人數通過公投日期固定為2021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也就是將公投與大選脫勾。
此次民眾黨團提出恢復「公投綁大選」,表示有鑑於現行公投與全國性選舉脫鉤,嚴重阻礙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為打破「鳥籠公投」、實踐憲法主權在民原則,提出《公投法》第23條修正草案,明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2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除了民眾黨團版本,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賴士葆、許宇甄也各自提出修法版本。
今天協商時,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2018年亂象是因為中選會人力調度有問題,而且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最新民調,全國有5成8民眾贊成恢復「公投綁大選」,所以制度已經到了改革的時候。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認為,推動「公投綁大選」的正當性包括:首先可以有效提高投票率,若公投脫勾選舉,會有投票率低落問題,難以超過門檻,導致很多公投都是「投心酸」,公投機制形同虛設;其次是節省行政成本。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則表示,公投、大選拆開,可以讓民眾有充分、理性的討論空間,如果綁在一起,兩者就會互相干擾。
經過半個多小時的討論,朝野無共識,黃國昌因此宣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