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案修正《國籍法》,新增「防小人條款」,大陸地區人民參選公職,不適用《國籍法》放棄國籍規定。該案本周二在程序委員會排入今天(28日)立法院會,院會今天處理報告事項時,民進黨團也未動用表決表達異議,該案順利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不過總統賴清德則表示「沒必要免除中國新住民對中華民國單一忠誠責任」。
現行《國籍法》第1條規範,中華民國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依本法的規定。不過,近期因陸配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被解除公職,引發藍營反彈。
傅崐萁提案,增訂本法對大陸地區人民的適用,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特別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地區戶籍者,其公職參選及任職資格,均依前開特別法規定,不適用本法第20條的放棄外國國籍規定。
提案理由指出,現行《國籍法》僅規範中華民國國籍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未明確揭示其對大陸地區人民的適用界限,實務上間有混同「《國籍法》第20條放棄外國國籍規定」與《兩岸條例》的適用情形,影響法律體系的明確性與可預見性。
另賴清德今日返鄉出席台南孔廟贈匾「川流敦化」揭匾典禮,被問及《國籍法》修正,他表示立法院正討論《國籍法》修法,立委不應「愛之適足以害之」,沒有必要修法特別免除中國的新住民應對中華民國盡單一效忠義務,一旦修法成功,反而讓社會對中國新住民增加不必要的疑慮,對社會和諧沒有幫助。他呼籲熱衷修法的立委三思,團結台灣、保護國家安全、推動進步才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