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遭控以灌水工程款、虛偽契約侵占逾3億元工程款,昨(8)日在延押庭上聲稱「短時間籌不出錢」,向檢察官喊窮求交保,但高雄地檢署認為保釋金須高於2.2億元,法官最終未採信其說法,裁定繼續羈押;鍾若於今日上午10時前籌齊保釋金,仍可再度聲請交保。
檢方昨天依《特別背信罪》及《證券交易法》不實財報等罪,起訴鍾嘉村、蔡宗融及相關涉案4人,具體求刑18年。
雄檢說明,鍾嘉村為北基國際公司負責人,其公司持有三地能源全部股權,並與開陽能源合資成立合豐能源,雙方持股51%與49%。2019年間鍾嘉村主導合豐能源向屏東縣獅子、車城鄉承租土地,推動太陽光電開發。依原合約規定,開陽能源須按每千瓦5000元支付土地開發費給合豐公司。
為侵占此筆開發費,鍾嘉村涉嫌與開陽能源負責人蔡宗融共謀,透過鍾實際掌控的尚發營造,以虛偽「委任開發契約」方式承接相關費用,使本應匯予合豐的開發金額改流至未實際辦理土地開發的尚發公司,導致合豐損失近2億元。
檢方也查出,案場水土保持工程款遠高於原估值後,蔡宗融與鍾嘉村討論決定另尋廠商施作;鍾涉嫌與毅城營造郭姓負責人商議,由合豐公司先以3億5700萬元發包,經尚發、毅城層層轉包後,再由毅城以1億7200萬元交給實際施工廠商。其間郭男依約以現金、匯款方式將差額回扣交付鍾嘉村,累計侵占工程款逾1億5239萬元。
此外,開陽能源於2021年間擬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以該光電案場作為營運實績。檢方指出,相關人員以開陽公司名義與尚發簽訂保密合約,將支付給尚發的回扣不實列帳,使財報「淨利」與「資產」遭虛增,恐導致投資人誤判公司狀況。
鍾嘉村涉案後遭羈押,偵辦期間坦承部分犯行,並繳回逾1億2千萬元不法所得;但延押庭上,檢方認為其犯行重大、金流複雜,且掌控多家公司,若交保恐有串證或規避追查之虞,因此主張保釋金應高於2.2億元。
鍾嘉村的辯護律師則表示,鍾遭羈押後「被銀行抽銀根」,多家企業營運受影響,需其出面處理,且鍾名下事業龐大,沒有逃亡理由;鍾本人也向法官表示,巨額保釋金「短時間籌不出來」,但不被法官採納,裁定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