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詐領助理費風波,在二審出現大逆轉。高等法院昨日宣判,高虹安被改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而原本一審判處重刑的貪污罪部分則獲判無罪。由於判決結果符合《地方制度法》規定,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受訪時證實,已收到新竹市政府的復職申請;依照規定,對於停職期間的薪水可補發,對此,劉世芳表示,復職以後一切就照常,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不會有例外。
高虹安因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目前依規定處於停職狀態。高等法院解釋,本次貪污罪無罪的理由,是立法院函文認定立法院助理所領的酬金與加班費,本質上屬於立委補助費的性質,立委可統籌分配。
劉世芳:公文正在簽辦中 復職後薪水照常
劉世芳今天上午受訪時證實,昨日已接到新竹市政府發出的公文,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劉世芳說明,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一審判刑後停止職務者,若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劉世芳表示,「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至於簽辦時程,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備其他簽辦程序,速度會相當快,但她本人還沒看到公文;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復職人員補發停職期間之本俸(年功俸),在停職期間領有半數之本俸(年功俸),或經移付懲戒,須未受撤職、休職之懲戒處分者,始得補發停職期間未發之本俸(年功俸),而高虹安在停職期間並未領半薪,對於外界關切高虹安復職後的薪水問題,劉世芳則表示,復職以後一切就照常,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
高虹安復出 凌濤:新竹藍白合
對於高虹安貪汙部分獲判無罪一事;桃園市議員凌濤昨日在臉書以「藍白新竹合,新竹縣市一起贏!」為題發文;凌濤表示,如今二審合議庭還給高虹安清白,希望高虹安順利復職新竹市政府市長職務,希望外界還給新竹市民一個穩健安定的施政空間。
凌濤也貼出與高虹安的合照並說,這張照片是大罷免期,兩人在新竹宣講場合的合照,當時跟李縉穎替高虹安贊聲、對戰綠營發起的大惡罷,替高虹安感到相當不捨,新竹市民最終是做了最有智慧的選擇,讓新竹繼續發展,祝福高虹安市長、也祝福新竹市民。現在高虹安官司大勢底定,也為在野新竹縣市的選情,注入一股強心針。從反惡罷到2026選戰,新竹縣市成為藍白合的主要示範區,當新竹縣提名底定之後,「藍白新竹合,新竹縣市一起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