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重大兒虐「剴剴案」今(27)日維持一審國民法官法庭宣判,二審法官認定保母姊妹劉彩萱(姊妹,原名沈素芬)、劉若琳(妹妹,原名沈素芳)以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維持無期徒刑、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檢察官也在庭上沉痛揭露,剴剴生前曾遭綑綁在椅上長達7小時,照片顯示木頭椅腳因此斷裂,可見剴剴為了守住「最後的人性尊嚴」奮力一搏。
惡保母姊妹倆凌虐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造成全身42處傷勢,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一審各判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宣判前,有民團、「剴剴戰士」聚集法院高喊「殺人償命」、「剴剴案不能沉」、「重判惡魔保母」,並高舉蓋著血手印、寫著「凌虐殺害兒童終身不得假釋」的連署白布條,希望法院重判劉彩萱姊妹。
根據《知新聞》報導,剴剴外婆在判決宣判後,透過律師轉達心聲,「這是她一輩子的痛,也是一輩子帶著虧欠和贖罪的心態在度日,她希望這個案子血淚的教訓,能喚起社會對兒童的重視保護,以及制度面的重新檢討,杜絕再有類似的小孩、無辜的孩童遭到不幸對待」。

惡保母姊妹冷血施虐致剴剴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剴剴透過兒福聯盟轉介,於2023年9月1日從疼愛他的周保母手上,改由與兒盟合作的保母劉彩萱接手。檢察官指控,劉家姊妹於2023年9月1日受託照顧剴剴共115天,期間,劉彩萱命令剴剴15度低溫僅穿尿布罰站、洗冷水澡、用束帶固定在板凳上、塞入櫃子縫隙、「U字型」塞入桶子、在廁所餵食燒焦鍋巴等,劉彩萱則和其他受託小孩在客廳吃飯、看連續劇。
最終剴剴因長期營養不良、身心狀況惡化,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而劉彩萱發現後未立即送醫,僅將他置於電腦房地上,直到12月24日凌晨0時21分,見剴剴無意識,才將他送醫。剴剴因遭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等創傷,導致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同日凌晨0時27分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此案一審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劉家外傭Mira證稱:「我有看過劉彩萱帶剴剴去廁所,因他走太慢,就從他後面推打他的頭,剴剴直接額頭著地大哭;他們單獨在廁所內,大約1至1個半小時,我聽到被打的聲音還有剴剴的哭叫聲」、「我幾乎每天看到剴剴在客廳轉角處被罰站,姿勢像是軍人稍息的姿勢,且洗完澡後只穿尿布繼續罰站」,以及她還曾看過劉彩萱拿「愛的小手」進廁所,關上門開蓮蓬頭,接著聽到剴剴的哭聲,發出「啊啊呃呃」好像受傷的聲音。
一審審理時,醫師呂立以鑑定人身分出庭,他指出剴剴喪命後,全身軀幹、耳朵、頭臉有42處傷勢,全是受虐造成,而且是過世前一個月密集造成,包括下門牙有3顆斷裂、1顆脫落,呂醫師研判斷牙已經發生一段時間,並非死前造成,且生殖器有深度撕裂傷的新舊傷勢:「好痛,真的好痛」、「這是教科書級的案例,我所看過更嚴重的應該只有幼童王昊遭虐死案。」

劉彩萱否認以虐取樂、劉若琳否認鼓吹姊姊凌虐
法官根據量刑系統資料顯示,指劉家姊妹所犯罪名最低刑期為10年,最高19年,平均約13年11月。辯護人主張,剴剴死亡前一天,劉彩萱仍有餵食牛奶與藥物,顯示仍有照顧行為。劉彩萱也透過律師否認「以虐取樂」,認為一審判無期徒刑太重。
檢方則駁斥,這不足以構成實質照顧,不能合理化先前的虐待行為,主張劉彩萱應維持無期徒刑;另根據劉家姊妹對話截圖,包括「真想一巴掌轟死他、我怕我又失手打暈他」等訊息顯示,劉若琳對於姊姊犯行知情、還追蹤、評論、鼓吹、煽風點火,請求撤銷,從重量刑。
檢察官沉痛指出,2023年9月27日凌晨,劉彩萱將剴剴綁在椅子上,剴剴掙扎了整整7小時才掙脫,照片顯示木頭椅腳因此斷裂,可見剴剴當時是為了人性尊嚴而奮力掙扎,有一次劉彩萱用兒童餐椅的綁帶捆綁剴剴,扣帶卡在剴剴下體部位,但劉彩萱姊妹對於虐待剴剴的惡行,卻多次傳訊說他「裝死」等語。
辯護人替劉若琳主張,她僅為幫助犯,劉若琳是單親媽媽且患病,無法預見剴剴死亡結果,只是信任姊姊而選擇沉默,量刑應有下修空間,建議改判5年1月。劉彩萱並起立向法官鞠躬哽咽:「對不起,我會盡能力賠償家屬。」劉若琳則否認參與、鼓吹姊姊凌虐剴剴,即使有罪,也不應判到18年那麼重。

立法院通過「剴剴條款」 法官:剴剴最重僅能判無期徒刑
立法院去年7月三讀通過外界稱為「剴剴條款」的《刑法》修正案,將虐童致死罪刑度上限,由無期徒刑加重為死刑,不論有無殺人故意。不過,有法官指出,剴剴案適用「從舊從輕」原則,涉嫌虐死剴剴的保母劉彩萱姊妹適用較輕的舊法刑度,最重頂多只能判無期徒刑。
今日二審宣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劉彩萱、劉若琳各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