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在國民黨與民眾黨的人數優勢下,立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明定:電視台若換照被駁回但進入行政救濟程序,在訴訟定讞前仍得繼續於原頻道營運,因此,被外界稱為「中天條款」。對於中天是否能重返52台,政治評論員黃揚明表示,衛廣法「中天條款」,沒有回溯規定,所以中天仍要行政訴訟勝訴後,才能回復。
昨天廣電法的修法修正重點聚焦於保障媒體的「實質救濟權」,避免行政機關以換照處分達成實質封殺,因此未來執照遭註銷的電視台,若提起訴訟,在判決確定前得以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而此條文通過後,直接適用於目前尚在爭訟中的案件(如中天案)。
另外,若原頻道已有其他業者(如現行52台華視),主管機關應召集相關業者協調補救措施。若原駁回處分被撤銷,NCC負有「回復原狀及頻道位置」之義務,此次三讀條文亦將新聞台執照效期從6年延長至9年,並改以「准予換照」為原則。
強烈反彈 行政院:批「倒退式修法」侵害憲政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對此表達嚴正抗議,直指立法院在會期末強行通過高度爭議、違反憲政民主價值的法案,立法院此次修法明顯為個案服務,完全無視既有的司法正義與行政處分。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勢將採取合法、合憲的救濟手段,像是移請立法院覆議或聲請釋憲等,以維護憲政秩序與司法體系,防止現行刑法或審查機制出現漏洞。
捍衛新聞自由 藍白陣營:終結NCC濫權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則指出,民進黨過去以NCC為工具,透過違法濫權關掉監督政府的媒體,結果在司法訴訟中連連敗訴。此次修法是為了修正行政機關的錯誤,讓法院判決勝訴的媒體能真正回復權利,而非讓NCC繼續透過行政拖延達成實質封殺。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也表示,他呼籲社會不要以顏色判別媒體,既然中天訴訟尚未終結,本就應恢復其應有權利。修法是為了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讓專業判斷回歸,而非由政治方向主導。
無視NCC疑義 中天電視:「新聞自由的勝利」
針對修法,NCC主秘黃文哲表示,雖羅智強提案版本中的第19條原本有「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字樣,但目前三讀通過的條文並沒有上述內容,由於52頻道目前由華視使用,涉及第三方經營權益,執行細節極其複雜,NCC將邀集專家學者研議後續執行方式;中天電視隨即發表聲明,稱此為「新聞自由的勝利」;而華視則表示,華視身為公廣媒體,其申設與營運均依法辦理並具公共價值,權益亦應受保障。
對於立法院會期最後一天通過的法案;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三讀法令過後,無論朝野怎麼叫陣,法律條文的真相就只有一個,例如黨產條例,這次法案三讀過後,是救國團被黨產會認定為附隨組織的16.3億元資產可解套,其他案例不受影響,但民進黨立委的說法是解套「400億」。
黃揚明指出,再例如衛廣法「中天條款」,沒有回溯規定,所以中天仍要行政訴訟勝訴後,才能回復。並沒有立即回52台的問題,民進黨立委卻說會。而立法院組織法,民進黨立委居然還拿陳玉珍版本來說立委一年會增加780萬收入,真正三讀的是牛煦庭版本,仍維持現行立院直接撥款給助理的方式,不會撥給立委。
黃揚明最後表示,他只能說,現在看新聞事件要看到真相,還得要閱聽人自己做功課,實在有夠悲哀;而且,其實最後很可能行政院全部都覆議、釋憲、不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