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難首位陸配立委李貞秀!新黨聲援:綠當初怎不敢修《兩岸關係條例》

新黨與陸配代表、法律界人士3日在立法院門口上演「解開陸配原罪枷鎖」行動劇,共同為陸配權益發聲。圖/新黨提供
新黨與陸配代表、法律界人士3日在立法院門口上演「解開陸配原罪枷鎖」行動劇,共同為陸配權益發聲。圖/新黨提供

民眾黨陸籍立委李貞秀(3日)在立法院宣誓就職,遞補立法院第11屆不分區立委。由於此前內政部要求李貞秀必須依國籍法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外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對此新黨今日也在立法院門口聲援表示,陸配根本不適用《國籍法》;若綠營認為陸配是外國人」,當初怎不修兩岸關係條例》?
新黨與陸配代表
法律界人士今日在立法院門口上演「解開陸配原罪枷鎖」行動劇,除了聲援李貞秀,另外受害陸配鄧萬華也站出來共同為陸配權益發聲並呼籲社會正視相關法制與人權議題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表示,近年來部分陸配在公共事務參與與地方自治職務上,屢遭質疑與行政處分,已引發社會對於法律適用與公平正義的廣泛討論。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現行法制係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與身分轉換,並非以外國人歸化模式辦理。

游智彬表示,陸配經合法程序來台定居、設籍後,即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依法享有選舉、被選舉及其他公民權利義務。兩岸關係條例屬於特別法性質,在身分認定與權利保障上應具優先適用性,避免與以外國人為規範對象的國籍法混用而產生爭議。

鄧萬華表示,其地方公職身分曾遭行政機關撤銷,雖經訴願程序獲得有利結果,仍遲未復職,相關過程引發對行政裁量與政治中立的質疑。她呼籲政府單位應以法律為依歸,避免以政治立場影響行政決定,並建立更明確透明的審查機制,以維護民意代表與選民權益。

新黨輿情中心主任季節表示,在李貞秀就職前夕,內政部特別宣稱,依國籍法20條規定,兼具外國籍者,擬任應受國籍限制的公職時,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外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問題是不管依照我方的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關係條例,都沒有把大陸視為外國,內政部怎能直接引用這樣的法條來要求?

季節質疑,如果民進黨認為大陸是外國,那20162024年民進黨在立法院單一過半時,為何不敢修改兩岸關係條例?當初不改,現在突然提出這些要求,擺明欺負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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