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陸配身分的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已宣布就職,不過內政部卻仍認為李貞秀未完成退籍的申請手續。對此,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何志勇今天(6日)直言,這整起風波本質上是假議題,在現行憲政與兩岸制度架構下根本無解,若真要走到要求陸配比照外國人放棄原國籍,唯一出路只有修憲,「民進黨不如先宣布法理台獨試試看」。
何志勇在臉書發文表示,即便不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作為特別法,是否優先於《國籍法》適用的法律技術問題,真正的癥結在於:陸配若要放棄中國籍,前提必須是中共承認其所要加入的是「國家」。但無論是中華民國,或民進黨主張的「台灣國」、「中華民國台灣」,在現實層面都不被北京承認,這才是制度上徹底走不通的關鍵。
他指出,兩岸分治至今,彼此不承認主權,各自憲法仍維持「一個中國」的基本架構。正因如此,國人赴中使用的是「台胞證」,中國民眾來台則須申請「入台許可證」,這些都是行政「簽注」,而非國與國之間互發的「簽證」。兩岸事務分別由陸委會與國台辦處理,而非外交部對口,本身就已清楚揭示,兩岸關係並非一般國際關係。
何志勇進一步說明,在中華民國憲政體系下,「中國大陸」從未被視為外國。因此,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配在台完成的法律程序,稱為「戶籍轉換」,而非「放棄外國國籍」。只要在台合法居留滿六年,並註銷原有的大陸戶籍,即可申請定居與身分證,這本來就是制度設計的一部分。
他也指出,中國法律本身不承認雙重國籍,其國籍法明定,唯有「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經核准後才能退出中國國籍。日本同樣是單一國籍國家,其制度邏輯亦相同,必須先取得他國國籍,才能申請放棄日本國籍,以避免產生無國籍狀態。
問題正出在這裡。何志勇強調,陸配若要放棄中國籍,法律前提是先取得「外國國籍」,但不論是中華民國或台灣,都不被中共視為國家,更遑論外國。在此法律現實下,定居台灣的中配,根本不具備喪失中國籍的要件,自然不可能完成所謂的「放棄國籍」。
他批評,陸委會此前一句「去放棄看看」,實際上是在把制度性死結丟給個人承擔,但真正能解決問題的只有法律,而且只有兩條路可走:第一,修憲,徹底翻轉「一中架構」,將兩岸明確定位為國與國關係;第二,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在不修憲的前提下,後者勢必面臨違憲疑慮,法律根基難以成立。
何志勇直言,民進黨自己也清楚,修憲門檻過高,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推動所謂的「法理台獨」,卻仍要求陸配比照外國人,依《國籍法》放棄原國籍,這個議題從頭到尾就只是政治操作。他最後反嗆,與其對個案說「去放棄看看」,不如民進黨政府先「宣布法理台獨看看」,至少公開透明,才能真正合憲,也才稱得上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