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君寶/翻轉教育與行動學習學會研究員
美國最高法院於 2026 年 2 月 20 日 判定川普(Donald Trump)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關稅為違憲且違法的重大裁決。此舉當然重創川普的蠻橫對外政策,但川普會妥協嗎?與美國經貿來往的各國,是否可以免除高關稅的威脅?台灣應如何應對?
川普會遵守這個判決嗎?
川普雖然對此判決表示「深感失望」,甚至公開用「可恥」批評大法官;但無論如何川普表面上必須遵守司法裁決;因為美國海關(CBP)是行政機關,若無法律依據,其徵收行為將面臨無窮無盡的法律訴訟與求償。
不過截至目前為止,看來川普的策略是「繞道而行」,避開IEEPA。川普已明確表示這項判決「並不重要」,因為他會立即啟動其他法律工具,來達到相同、甚至更強的目的。可見,他對應的策略並非「抗命」不撤銷舊關稅,而是「用新關稅覆蓋舊關稅」。
川普有哪些「其他法律依據」可以課關稅?在判決公佈後幾小時內,川普政府已列出以下替代方案:
1,援引《1974年貿易法》的第 122 條 (Section 122),該條文授權總統在美國面臨嚴重的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課徵臨時進口附加稅。但稅率上限為 15%,且期限通常限制在 150 天。因此,川普已宣佈要引用此條款對全球徵收 10% 的臨時性關稅。
2,援引《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 232 條 (Section 232),總統可以「國家安全」為由課徵關稅。什麽狀態是國家安全,就任由總統來決定,此權力極大;且根據過去歷史,法院較少干預「國安」定義。川普政府已暗示將擴大此調查範圍至更多半導體及高科技產品。
3,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 301 條 (Section 301),301條款赫赫有名,是美國政府針對「不公平貿易行為」,進行調查並課徵報復性關稅的依據;這也是對中國實施關稅的主要法源,目前依然有效。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後,已課徵的關稅是否「立即無效」?在法律上是立即無效的,但實務操作上有行政落差:1,停止徵收: 雖然法院判決 IEEPA 下的關稅違憲,但海關仍需收到行政命令才能正式停止系統扣款。2,退稅難度高: 雖然涉及金額估計高達約 1750 億美元,但判決並未規定「自動退款」。進口商可能需要透過國際貿易法院(CIT)逐案提起訴訟,才能拿回稅款。川普曾說:「這官司可能要打 5 年。」至於新的「替代關稅」(如 10% 全球關稅),預計在 3 天內銜接,因此,企業可能根本等不到稅率調降的「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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