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19日)舉行《國家安全法》修法公聽會,陸委會引述國安局統計資料指出,2024年因共諜案起訴人數計64人,是2021年的3倍之多,滲透管道包含黑道幫派、地下錢莊、宮廟團體等5大管道,並透由金錢利誘、債務脅迫等4大手法,吸納國人,顯示中共積極在台灣內部有計畫地培植力量。
行政院會去年12月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法草案,修正條文第4條增訂,「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當時國民黨主張應召開公聽會,再逐條審查,朝野同意於3月底由藍綠各召開一場公聽會。本會期民進黨內委會召委李柏毅今天召開第一場公聽會,國民黨內政委員會召委廖先翔排定於下周四召開第二場公聽會。
陸委會報告指出,根據國家安全局統計,2024年因共諜案起訴人數計64人,是2021年的3倍之多,滲透管道包含黑道幫派、地下錢莊、掩護公司、宮廟團體、民間社團等5大管道,透由拉攏、網路勾聯、金錢利誘、債務脅迫等4大手法, 對我國人吸納,顯示中共積極在台灣內部有計畫的培植力量,藉以擴大共諜網絡, 進一步取得我方重要機敏資訊。
陸委會表示,雖政府已於2020年完成「國安五法」修正, 但實務偵審仍面臨相關問題,如法律構成要件規範有所不足、司法實務偵審過程認定不易,或是判決結果不足以收嚇阻之效等,均有待相關法制進一步完備。
內政部表示,針對境外敵對勢力(如中共)透過散布錯假訊息進行認知作戰,危害我國國家安全之行為,可透過法律、行政與全民防護三重機制處置:其中法律層面已有多部專法或特別法併行訴追、處罰,如《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災害防救法》、《傳染病防治法》、《刑法》等。
國防部指出,實務上遭吸收加入組織之人,可能伺機行刺密、洩密行為,或配合組織活動以達成特定目的,對於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實已產生相當危害,因此支持《國安法》增訂「參與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之犯罪組織」明文處罰之修法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