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政壇多位官員被爆濫用公務車爭議,時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為此請辭下台,台北地檢署調查半年後,認為因監察院公務車預算遭立法院刪除,李俊俋、監委王榮璋、田秋堇、林裕容與蘇麗瓊5人均依規自負油料等費用,也沒有損害到造成監察院財產,至於用車行為是否不當,則屬於監委自律範疇。而前文化部長史哲、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分別在回家順路去推拿、買飯,算是附隨工作的必要行為,今(20)日以查無不法為由將7官員簽結。
李俊俋是在2025年6月間遭爆料,以公務車送愛犬到寵物美容沙龍、把公務車當外送餐點的UberEats;林郁容則是搭公務車到桃園機場接送孩子;王榮璋搭公務車去理髮;蘇麗瓊搭公務車去看牙齒;另有民代質疑田秋堇,沒填派車單就搭公務車去台北轉運站;現為高鐵董事長的史哲則是被爆搭公務車去推拿;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去買了晚餐才回家。

在野黨質疑這7名官員私用公務車,涉嫌圖利、背信等刑責,分別向台北地檢署、廉政署、監察院提出檢舉,要求徹查。
檢方調查監察院政風室文件、監察院函文、李俊邑等人提出的油料費電子發票等收據,認為監察院車輛油料費、車輛養護費、通行費、短程洽公車資等費用,經立法院三讀「全數刪除」;監察院2025年2月起,監察院副院長、監察委員、秘書長及副秘書長公務車輛調派,均由用車人自行負擔車輛油料費、車輛養護費、通行費、短程洽公車資、停車費等衍生費用,且因車輛僅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倘發生事故、無法理賠、請用車人自行負擔等情。
檢方指出,李俊俋及監察委員王榮璋、田秋堇、林郁容、蘇麗瓊等人,用車期間短暫、非經常性使用,且均自費支出使用車輛油費、汽車保險費、車輛保養維修費及ETC等費用,難認主觀上有圖利、背信,客觀上為造成監察院財產損害,核無涉及刑事不法。
檢方強調,李俊俋等人使用公務車行為,不涉刑事責任,用車行為有無不當或違失,是否違反監察委員自律規範,核屬監察委員內部監督的自律範疇。

另外,史哲因腳痛不適,搭乘首長專用公務車到推拿診所,治療取藥後回家,路線是公務車從文化部返回官邸的路線中間,無重大偏移路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應屬下班後「順路」前往,難認已逸脫公務車的使用規定,難認圖利、背信。
而李進勇用車案,李進勇下班途中搭公務車購晚餐後回家,認為是附隨在工作的必要行為,非純粹私人行為,難認已逸脫公務車使用規定,與圖利、背信罪責無涉。

對此,《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表示,「原諒的顏色」、「北撿角度看法很特殊,不意外」、「英明的檢察官 見解果然大破大立」、「特地開到桃園接小孩 都不算濫用?」、「證據如此明確 當大家白X喔」、「看好了 以後藍白政治人物比照辦理」、「查無不法意思是繼續這樣搞都沒事?」、「沒關係,民眾都在看,這就敗票行為」、「原來公務車自行付油錢就可以私用啊」、「檢察官還幫忙找理由喔 笑死」、「台灣司法人員還有羞恥心嗎」、「以後公器私用出使用費就好 一切合法」、「有自費付司機薪水嗎?沒有就是貪污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