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26日一審宣判 沈政男估刑度0至5年、無罪亦有可能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將於3月26日一審宣判。圖/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將於3月26日一審宣判。圖/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將於3月26日宣判,外界高度關注結果與刑度。精神科醫師沈政男在個人YouTube中分析表示,整體合理判決區間落在「0至5年」,甚至不排除全部無罪;若最終刑度超過10年,「將非常難以理解」。

沈政男指出,檢方起訴柯文哲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4項罪名,並提出合計逾28年的求刑,其中收賄罪建議判刑15年,公益侵占分別求刑5年及6年,背信罪求刑2年6個月。至於圖利罪,因若收賄成立將被吸收,檢方未另提具體量刑建議。

不過他認為,檢方整體求刑偏重,與實務平均刑度存在落差。以公益侵占與背信罪為例,過往判決多落在1年多及數月不等,本案求刑明顯偏高。

針對收賄罪,沈政男表示,目前關鍵在於金流證據不足,「1500小沈」是否構成賄款仍有疑義,且間接證據力道有限,認為判決有罪的空間不大。

圖利罪部分,他指出構成要件在於「明知違法」,但京華城案涉及都市計畫法適用,爭議性高、認定困難,難以證明被告具明確違法認知。他並舉大巨蛋案為例,當時負責審議者遭判刑,但市長未被究責,認為本案情形具參考性。

在公益侵占部分,沈政男認為案件本質多與政治獻金相關,而「政治獻金是否構成侵占公益」在台灣司法實務中尚無明確判例,即便判有罪,單一罪名刑度可能僅約1年多,兩案合計約2至4年。

至於背信罪,他指出構成要件為「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違背信任」,但適用於政治獻金仍具爭議,預估可能落在無罪至8個月之間。

沈政男表示,柯文哲當時同時具有市長與政黨主席身分,行政決策與政治獻金在時間上交錯,容易被外界解讀為具因果關係,但兩者本質上應屬不同制度規範。他認為,本案應回歸政治獻金法或行政機制檢視,而非全面以貪污治罪條例論處。

對於宣判結果可能帶來的政治影響,沈政男指出,若一審判刑超過10年,將影響未來參選總統資格,雖法官應秉持獨立審判,但此因素難以完全排除於考量之外。

他總結,若四項罪名均判無罪屬合理範圍;即使部分成立,整體刑度仍應落在5年以下,強調其推估係基於現有證據與法律邏輯,而非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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