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尖發現倉庫堆170公斤珍貴林木  警智揪苗栗男不法持有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日前在執行勤務時意外發現附近倉庫堆放了珍貴林木,揪出男子不法持有之情事。圖/中央社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日前在執行勤務時意外發現附近倉庫堆放了珍貴林木,揪出男子不法持有之情事。圖/中央社

日前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前往苗栗執行山域治安訪查時,意外發現附近的倉庫堆放了不明木頭,察覺異狀隨即請現場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員辨識,確認堆放的林木為珍貴樹種,便聲請搜索票對該倉庫執行查緝。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副大隊長王玉琪今日(25日)說明,保七第五大隊上周至苗栗縣造橋鄉執行訪查勤務時,眼尖發現附近1處倉庫後方堆放了可疑林木,經隨行的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員辨識,堆放的林木為台灣扁柏、紅檜及肖楠等貴重樹種,隨即聲請搜索票,在22日上午至該倉庫執行搜索。從該倉庫內查扣了不明來路的台灣扁柏、紅檜及肖楠共9塊,總重超過170公斤。

根據調查,該倉庫為盧姓男子所有,盧男無法交代這批珍貴林木的來源,證明為合法擁有,在詢後被警方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保七總隊表示,盜伐、媒介收購及買賣非法林木者,涉及違反森林法第52條,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為貴重木者,更加重其刑至2分之1,民眾切勿貪圖利益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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