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行政院經貿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於3月12日因病逝世後,爆出她生前曾向行政院卓榮泰提出「請辭書」,內容中提到「過去一年半多次提出建言,不但未獲採納,甚至遭到嚴厲駁斥」。隨即,「知情人士」跟著「爆料」指出,顏慧欣因病請辭係因遭受談判總代表楊珍妮的「排擠」,甚至還有楊珍妮擔任國貿局局長時「怒斥」部屬的錄音檔流出,更把顏慧欣的因病請辭指向為遭受了「職場霸凌」。
楊珍妮應先請假靜候調查
顏慧欣是已住院若干時日後,才於2月19日向卓榮泰請辭,且不到一個月後就辭世。照理說,卓榮泰不可能不知道顏慧欣因病請辭的原因,但此疑似「職場霸凌」的整個事件,卻是靠爆料才讓人看出了形貌。為什麼會有人要爆料呢?當然是認為卓榮泰放任了此事的發展,只能藉爆料發出不平之鳴。
事實上,顏慧欣因病請辭事件被揭露迄今,僅從請辭書中「甚至遭到嚴厲駁斥」乙句,就讓人質疑卓榮泰為何沒有意識涉及了「職場霸凌」?現今在輿論和在野黨立委施予應調查清楚的政治壓力下,卓榮泰雖表示已下令組成調查委員會,但楊珍妮卻仍然在政務委員的現職上,就很可能使接受調查的「人證」有所顧慮。
何況,民眾對楊珍妮繼續行使職權的信賴感,也因其涉有職場霸凌行為而大受質疑。故而,楊珍妮至少應採前教育政務次長葉丙成的前例,以請假方式先暫時離開職務。
監察院裝睡以讓無權的外人調查
卓榮泰稱由「外聘的委員」對楊珍妮進行調查,所謂的「外聘」至少應指行政院之外,甚至還是不具有官員身分者。姑且不論這些外聘委員是否具有調查的能力,但他們必定不具有調查官員的公權力。
因此,此案調查結果的效力和可信度,皆必將大受質疑。尤其,具有憲定職權的監察院,為什麼對此案仍「裝睡」中?更讓人懷疑行政院進行的「內部調查」只是虛應敷衍,以免對民進黨政權的正當性造成傷害。
勞動力發展署北區分署前署長謝宜容霸凌導致部屬輕生,為此今年1月才修正後施行的《公務人員保障法》新增了「職場霸凌」的條款。該法第19條第2項所定義的「職場霸凌」,係指「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由此可知,顏慧欣極可能遭受過職場霸凌。
閣員霸凌閣員突顯政治霸凌的習性
由於顏慧欣是政務人員而無該法的適用,因為他和楊珍妮同為部長級的「特任」官,且其本職「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主委雖係依行政命令所設置的「黑官」,但既是「特任官」就也算是行政院內閣的閣員。因此,此案也疑似是首見的閣員霸凌閣員案件,且其風氣的形成難免與民進黨政權已習於「政治霸凌」有關,如打壓李貞秀和卓榮泰不副署立法院議決的法律等。
為保障公務人員免受職場霸凌的法律才剛施行,政務領導層級就發生了疑似霸凌事件,且還找很可能不熟悉公務機關運作與文化的「外人」來調查。如此諷刺的現象,既顯現行政院缺乏專業治理能力在先,遇事之處理就以保護政權為最高原則在後,因而也讓公務人員對免受職場霸凌的保障,才一開始就對制度的信賴感產了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