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李遠「依個人意志提名」 公視董監事8審查委員大動作辭職

公視第8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中的8名委員9日發表公開信,表示不滿文化部長李遠(圖)不遵循《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決定請辭審查委員一職。圖/中央社
公視第8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中的8名委員9日發表公開信,表示不滿文化部長李遠(圖)不遵循《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決定請辭審查委員一職。圖/中央社

公廣集團董監事去年5月19日屆滿,新任人選至今難產,文化部預計4月中旬召開第2次審查會議。公視第8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中的8名委員今天(9日)發表公開信,表示不滿文化部長李遠不遵循《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決定請辭審查委員一職。

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吳永乾、董保城、杜聖聰、廖元豪、許良源、羅國俊、馬詠睿、潘祖蔭今日聯名向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公開信,指出因文化部長李遠不遵循公共電視法之立法精神,且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之慣例,一再依個人意志辦理提名,他們認難妥適遂行立法院託付之審查任務,不得不聯名具函向韓國俞請辭審查委員一職。

公開信指出,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非一黨、一部或一人之私器,其公共性與獨立性之確立,端賴治理機構內部權力之分散與制衡。此所以《公共電視法》明定,公視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必須兼容並蓄不同黨派、族群及專業背景之成員。

公開信指出,「惟文化部辦理本公視董事監察人提名,卻不此之圖,」8位審查委員在第一次審查會中,已公開提醒文化部後續提名應先行跨黨協商、徵詢多元意見。遺憾的是,李遠置若罔聞,仍依一己之見評估全部候選人之適任性,導致明顯的審查障礙。

8位審查委員認為,此一欠缺程序正當性之提名,既不符《公共電視法》之立法精神,又違反歷屆提名慣例。振聾發聵無功之虞,審查任務自難期有成,因此一同辭去審查委員職務,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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