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協定下....美國「發芽馬鈴薯」將輸台 衛福部:政府把關業者自律

我國簽訂台美貿易協定(ART),未來美國輸台馬鈴薯,若抽驗龍葵鹼低於規定,但出現發芽或腐爛情況,不再整批退運,而是剔除後便可加工使用。圖/取自國會頻道YT
我國簽訂台美貿易協定(ART),未來美國輸台馬鈴薯,若抽驗龍葵鹼低於規定,但出現發芽或腐爛情況,不再整批退運,而是剔除後便可加工使用。圖/取自國會頻道YT

我國簽訂台美貿易協定(ART),未來美國輸台馬鈴薯,若出現發芽或腐爛情況,不再整批退運,而是剔除後便可加工使用。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今(15)日批,原本是由政府把關,現在卻變廠商「良心」控管,若被製成切片馬鈴薯,民眾恐難以分辨,「這不是欺騙消費者,什麼才是欺騙?」衛福部長石崇良反駁,不論進口本土,食品加工廠都會有食藥署把關,強調「政府把關、建立制度、加工業者要自律」,引發網友抨擊,「發芽就不能賣了,你竟敢准他剔芽後繼續賣」。

我國開放美國發芽馬鈴薯來台,為今天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攻防重點。楊瓊瓔拿出一顆發芽馬鈴薯上台質詢,並提到,發芽馬鈴薯因含有龍葵鹼,長期以來「絕對禁止進入食品鏈」,因貿易協定開放帶芽馬鈴薯來台進口加工,並改由工廠自主加工,若被製成切片馬鈴薯,如薯片、薯條等,民眾恐難以分辨,「這不是欺騙消費者,什麼才是欺騙?」

石崇良說,過去海關是遇到一顆發芽整顆退,現在則是發現有發芽,整批封存,到指定加工地點做剔除,而不是整批退回,即使是國內遇到發芽馬鈴薯也同樣要做剔除。至於誰把關,石崇良說,食品加工廠有責任,食藥署會去把關,強調「政府把關、建立制度、加工業者要自律」。

另外,石崇良會前受訪也表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協議過程中,我方要求馬鈴薯相關檢疫證明,需經過我方認可,獲美方同意。依協定內容,馬鈴薯若符合檢附檢疫證明、噴灑發芽抑制劑規定;但在運送過程中出現部分腐爛、發芽,我國海關發現並攔截後,需經過特殊處置,先送至加工廠剔除腐爛、發芽部分,而非直接加工處置,且若「發芽、腐爛情況太嚴重,仍可全數退回」,僅部分異狀不需整批退回。

他也說,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中,對於馬鈴薯的相關敘述很長,所謂發芽或腐爛的相關文字僅是最後一段,因此這樣解讀有點「斷章取義」。農業部也指出,新檢疫條件實施至今尚未有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

毒物專家:若放寬應加強抽驗龍葵鹼

此外,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馬鈴薯表皮呈綠色,若經太陽過度曝曬,綠色顏色變深,就有可能產生龍葵鹼,另一指標是一旦馬鈴薯發芽,也表示龍葵鹼已經產生,民眾平時購回馬鈴薯,多存放於家中陰涼處,目的便是避免馬鈴薯「變綠、發芽」,產生龍葵鹼危害健康,龍葵鹼具神經毒性,沒有致癌性,但可能導致腸胃道不適。

顏宗海指出,龍葵鹼中毒症狀,多在誤食後8至12小時出現,包括喉嚨灼熱感、噁心、嘔吐、腸絞痛、腹瀉、頭痛、頭暈等,嚴重中毒時還會出現意識不清、呼吸衰竭,甚至死亡,因龍葵鹼無解毒劑,臨床上僅採取支持性療法,開立腸胃道用藥緩解患者不適,除出現抽蓄症狀時給予相應藥物,呼吸困難時實施插管,不過,因龍葵鹼有苦味,民眾吃下後多會馬上吐掉,少有嚴重中毒案例。若主管機關研議放寬,未來應加強抽驗龍葵鹼。

美國食藥局對馬鈴薯龍葵鹼檢驗上限為200ppm,與我國標準相同。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說,未來美國輸台馬鈴薯,將比照現行作法,若抽驗發現龍葵鹼超過200ppm,需整批退運或銷毀;若抽驗龍葵鹼低於規定,但馬鈴薯有發芽情況,雖可放行輸入,但由農業部防檢署把關,去除發芽馬鈴薯後,才可送至加工廠加工。

《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對此表示,「最難纏的代表談出這種結果」、「毒馬鈴薯也能進口台灣了,喪權辱國哲學家」、「還好吧 台灣自己食物中毒就不少了」、「爸爸要你吃就吃」、「發芽就不能賣了,你竟敢准他剔芽後繼續賣」、「這是新式民主馬鈴薯」、「有政府 會做事 好安心」、「哪來人力抽驗阿zzzz」、「什麼都沒有拿到就一直被佔便宜」、「還要靠抽驗喔 啊剛好沒抽到又吃到不就死定了」、「不要長出綠色的 一般都是切掉小芽繼續吃」、「 政府又跪了!遇到美國,食安就不是問題」。

根據食藥署官網,當馬鈴薯發芽時,芽眼及芽根開始變綠,整顆馬鈴薯產生大量的茄鹼(龍葵鹼),特別會集中在芽眼及馬鈴薯外皮,而其他部位的茄鹼含量也會增高,因此並非切除芽眼後即可食用,即使高溫加熱也無法去除毒性。食藥署建議民眾,馬鈴薯一旦發芽就不該食用,即使切除芽眼或加熱,仍然會含有茄鹼。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