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於立委任內涉收商港協會賄賂、護航業者及浮報公費助理薪資詐領補助款,台北地方法院於本月14日一審判決有罪,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民進黨廉政會22日開會,做出處分前,陳歐珀也向中央黨部寄出退黨聲明,廉政會仍予以除名處分。
民進黨廉政會於22日召開會議審議此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陳歐珀已於20日向中央黨部提出退黨聲明,在廉政會開會前即完成退黨程序。然而,依《廉政條例》規定,黨員如經一審判決有罪,須予以停權或除名處分。由於陳歐珀已不具黨員身分,無法適用停權,廉政會最終決議對其予以除名。
邱駿彥說明,若為自行退黨,2年後可重新申請入黨,但若遭廉政會除名,須滿5年後方可申請。此次決議等同確認陳歐珀5年內不得重返民進黨。另廉政會曾聯繫陳歐珀出席說明案情,但其未出席,也未提供任何書面資料。
邱駿彥提到,今天處理四個案子,除了陳歐珀,第二案是桃園市議員游吾和,同樣涉嫌詐領助理費,目前已經被起訴,廉政會立案調查;第三案比較特殊是嘉義縣議長張明達,涉嫌收受賄賂,但不是錢,而是迪奧等精品,目前已經被起訴,廉政會決議立案調查。
邱駿彥指出,第四案是陳賴素美,陳賴素美過去也曾涉案,她在桃園當議員時涉嫌詐領助理費,最後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當時廉政會處以停權2年,現在停權期滿。但陳賴素美現在又被起訴,就是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廉政會也立案調查。
《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對此表示,「im.b查了嗎? 又變成斷點了嗎?收了im.b那位多少錢多少東西呢?不是還有什麼炒地的案子嗎?」、「開除黨籍就跟民進黨沒關係了」、「imb判他無罪那個不就接著判柯然後升官去」、「違停之父」、「某法官高歌離席」、「共諜也民進黨 詐騙也民進黨」、「陳歐珀案超久的 現在居然才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