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爭議 胡元輝被請出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7日審查文化部及其所屬單位預算案,會議開始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指出立法院已刪除公視董事會延任條款,因此在場的胡元輝(中)已是公視「前」董事長,胡應該離場。經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羅廷瑋裁示後,胡元輝被請出委員會。圖/中央社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7日審查文化部及其所屬單位預算案,會議開始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指出立法院已刪除公視董事會延任條款,因此在場的胡元輝(中)已是公視「前」董事長,胡應該離場。經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羅廷瑋裁示後,胡元輝被請出委員會。圖/中央社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7日)審查文化部及其所屬單位預算案,並邀請文化部長李遠業務報告。會議開始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指出,由於立法院已刪除公視董事會延任條款,因此在場的胡元輝已是公視「前」董事長,胡應該離場。經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羅廷瑋裁示後,胡元輝被請出委員會。胡元輝離場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遺憾。

羅智強表示,這並非針對胡元輝個人,而是基於法律原則,立法院已通過《公視法》修正案,正式移除「延任條款」,該法案也已於今年24日經總統公布實施。因此在沒有延任條款的情況下,依照立法院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的法律,胡元輝現在的身分是「前董事長」而非現任董事長,這涉及立法院的原則問題與尊嚴,也是對總統公布法律的尊重,法律的尊嚴必須被放在優先順位,請主席進行程序處理。

羅廷瑋隨後表示,既然相關法律已經完成三讀並經總統公布,法律生效後須依法辦理,希望各黨派都能共同遵守法律程序。胡元輝隨即離開會場。

胡元輝離席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公視立場是依據《財團法人法》的規定以及過去慣例辦理,在《公視法》未明文規定的情況下,若下一屆董事會尚未組成,應由原董事會繼續延任,以承擔公共媒體的責任。

胡元輝表示,如果公視沒有董事會,影響將非常巨大,所有重要工作計畫皆無法進行,無法與金融機構核定政策性功能,一些設備租借與租賃處理將無法推動。

胡元輝表示,在立法院運作上,他尊重立法院決定,這是基本原則,但另一方面他也希望立法院理解,公共點是的作為是建立在法理基礎上,同時是為了公視的發展權益與全民利益。發生被要求離場這種情況,確實令人遺憾。

胡元輝表示,依法律規定,公視董監事需由立法院推派的審查委員會審查,現在立法院推派的審查委員中有人辭職,導致無法組成委員會進行審查,審查進度停滯的責任,不該由現任公視董監事會承擔。

胡元輝表示,公視董監事會已兩度發表聲明,強調希望交棒動作愈快愈好,儘速完成改選,對公司治理與全民福利才是最好結果。

公視第7屆董監事任期已於去年519日屆滿去年12月中,行政院提出包含朱宗慶、施振榮等14名董事候選人;去年1231日董監事審查會議首度召開,僅朱宗慶等4人通過審查,施振榮等7人皆被否決,最終通過人數未達組成董事會標準。

行政院今年312日再提名第2輪公視第8屆董監事名單,計10位董事候選人及1位監事候選人,將交由立法院各黨團推舉的審查委員會審查,但開會前8名審委集體請辭,審查會議未達法定人數,無法實質審查而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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