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近2年的大陸前後任國防部長魏鳳和、李尚福,周四(7日)正式官宣判決結果。兩人均因貪腐案件遭軍事法院重判,其中魏鳳和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李尚福則因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同樣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兩人在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後,若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均將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魏鳳和與李尚福早在2024年6月27日,便同步被宣布「雙開」(開除黨籍、開除軍籍),相關犯罪事實也一併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央視下午報導,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受賄案作出宣判。法院認定,魏鳳和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依判決內容,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將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軍事法院也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受賄、行賄案作出宣判。法院認定,李尚福犯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後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同樣明定,李尚福在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將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