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至,近期中南部因少雨乾燥,傳出多起因掃墓焚燒雜草或紙錢引發火災,光是今年2月春節過後至今,短短40幾天就高達1466件,等於平均每天30幾件;而焚燒產生的空汙更使原本就仍在空汙季的空氣品質雪上加霜。環境部提醒民眾紙錢減量並集中焚燒,若露天焚燒雜草、紙錢最高可依法裁罰10萬元。
環境部指出,為避免掃墓燃燒紙錢及雜草所引發的火災及空氣汙染,環境部多年前即協調各縣市政府於清明期間推動相關防火暨環保措施,並加強稽巡查及防火宣導。目前全國各縣市均已配合提供「紙錢集中燃燒服務」,部分縣市則聯合環保局、消防局與民政局擴大推動掃墓相關服務及火災預防措施(如掃墓服務站、掃墓專車、提供滅火水源或消防車駐點監控等)。
消防署亦呼籲民眾掃墓時應注意4不1要:即「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及「垃圾要帶走」。建議民眾掃墓時可用鐮刀或其他機具割除雜草,切勿用火燒;採用以花代香或以功代金等環保祭祀;若仍有燒紙錢的需求時,則可適度減量並配合各縣市環保局的紙錢集中焚燒服務;如必須於現場焚燒,則應自備水源,確認火苗完全熄滅方可離開。
環境部提醒國人,《空氣汙染防制法》禁止露天燃燒,因此掃墓時應避免露天焚燒雜草、紙錢,否則可能遭環保局依法裁罰1200元至10萬元罰鍰;若因而引起火災,更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