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修法「毒駕直接吊銷駕照」 網批:沒入車輛很難嗎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毒駕導致嚴重傷亡事件,交通部宣布將跨部會推動修法,將朝「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方向修正。圖為台東警加強取締毒駕。圖/中央社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毒駕導致嚴重傷亡事件,交通部宣布將跨部會推動修法,將朝「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方向修正。圖為台東警加強取締毒駕。圖/中央社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毒駕導致嚴重傷亡事件,在野黨立委紛紛提案修法,其中主張毒駕致死最高判處死刑入法。交通部則宣布將跨部會推動修法,聚焦3大重點,包括加重毒駕處罰,將朝「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方向修正,另若同車乘客明知駕駛施用毒品仍搭乘,也將一併受罰。網友對此感到不解:「吸毒誰在管駕照」、「沒入車輛很難嗎」、「毒駕罰這樣喔,交通部長這麼好當?考不考慮下台?」等語。

毒駕車禍頻傳,交通部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

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駕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則吊扣駕駛執照。

交通部指出,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另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

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說,將優先修正行政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

對於交通部修法方向,網友表示,「他們都敢吸毒了,你覺得他們會不敢無照嗎」、「沒入車輛很難嗎,沒照可以開車,沒車開個鳥」、「吸毒誰在管駕照..」、「毒犯:好險我本來就沒駕照」、「正常人超速40扣牌,酒駕吊銷駕照兩年,毒駕罰這樣喔,交通部長這麼好當的嗎?考不考慮下台?」。

其他網友也批,「再說一次,沒一個部正常,沒一個部能留,交通部吊銷駕照,國防部當盤子,內政部改路名,衛福部醫護做功德,法務部司法廢到家,環境部滿山谷廢棄物,外交部酬庸大使,數發部詐騙無極限,教育部老師走了沒作為,阿撒不魯列不完」、「唉...台灣人到底欠民進黨什麼?要一直被民進黨酬庸的官糟塌」、「吊銷駕照後仍然在開車的人、酒駕、毒駕的人遠比你想像中的多好幾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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