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嗆陸《民族團結法》 美國務院嗆「有問題法律」:捍衛國家主權、反跨境執法

陸方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極為重視,去年8月29日,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更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草案。圖/取自新華社
陸方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極為重視,去年8月29日,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更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草案。圖/取自新華社

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1日正式施行,由於法條規定可追究境外組織與個人涉及「破壞民族團結進步」或「製造民族分裂」等行為,引發多國關切。美國國務院更嗆,這是一部「有問題的法律」,美方將捍衛國家主權,保護境內人士免受外國政府跨境越權執法侵害。

美國國務院以發言人名義回覆中央社詢問時指控,《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向中國境外的個人、機構及組織施加廣泛義務,要求推動中國的政治議程,否則可能面臨中國當局報復。發言人強調,美國將堅定捍衛國家主權,保護境內所有個人免受外國政府企圖透過恐嚇、騷擾、傷害、脅迫或其他方式,使人噤聲的跨境越權行為。

除了美國行政部門外,美國國會跨黨派議員也對該法表達關切。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里契(Jim Risch)、外委會民主黨首席議員夏亨(Jeanne Shaheen),以及共和黨參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巴德(Ted Budd)、葛蘭姆(Lindsey Graham),民主黨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羅森(Jacky Rosen)、凱恩(Tim Kaine)及達克沃斯(Tammy Duckworth)今天共同發布聲明指出,對該法要求人民服從中共意識形態深感憂慮。

聲明指控,即使身處中國境外,只要被北京認定涉及破壞「民族團結與進步」,仍可能遭到法律追究,這項定義廣泛的立法,等同賦予中國政府近乎無限的權力,可用來起訴批評北京壓迫政策的人士,並持續建立跨國鎮壓的法律架構。

文章嗆,美國會持續反制中共削弱他國主權的企圖,並支持藏族、維吾爾族及其他少數民族享有國際公認的人權,包括保留自身文化、自由表達宗教信仰,以及決定自身未來的權利。

前美國在台協會(AIT)理事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則表示,美國政府、其他西方民主國家及日本,應共同要求中國進一步說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適用範圍,以降低各界疑慮。

日本方面,身為日相高市早苗核心幕僚的自民黨眾議員古屋圭司也表態,指控《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具有域外管轄性質,「民主國家絕對無法容忍這樣的法律內容」。

事實上,該法正式施行前,已引發多個國際組織及歐洲國家關切。聯合國曾致函陸方認定本法違反聯合國基本人權公約,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ürk)今年6月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發言時,也公開呼籲中國撤回《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歐洲議會則於今年4月通過決議,強烈譴責該法,並要求中國撤銷相關立法,決議同時呼籲所有歐盟成員國暫停與中國的引渡條約,保護居住於歐盟境內人士,避免因該法遭到跨國鎮壓。此外,歐洲議會也敦促歐盟理事會,針對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相關責任官員,啟動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EU Global Sanctions Regime)。

大陸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上月24日則解釋,相關規定旨在依法防範破壞民族團結與製造民族分裂的違法行為,並不影響正常的國際人文交流、學術合作及經貿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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