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資深媒體人
綠營名嘴矢板明夫,臉書發文感嘆,許多台灣人對明朝16位皇帝、清朝12位皇帝如數家珍,卻很少有人能說出曾統治台灣50年的19位日本總督姓名,這反映出台灣歷史教育的一大缺憾。
沒兩天,他應邀到台中演講,離開時,遭到持香港護照的廖姓男子攻擊,嘴唇破皮,門牙鬆動。矢板自稱,並無大礙。他同時質疑,嫌犯有相當程度的準備,是否與《團促法》實施有相關,應調查釐清。
案發後,台中警方迅速掌握犯嫌身分及逃逸路線,經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後,當天下午4時許,在台中清泉崗機場將廖姓男子查緝到案。至於詳細犯案動機及案發原因,警方將持續深入調查釐清後,依法移送地檢署指揮偵辦、建請聲押。
黨同伐異,果然不假。檢方尚未偵辦結案,矢板自個兒辦案,賴政府順勢將本案定調為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以來首起跨境鎮壓案。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還說,台灣不容以暴力威脅迫使他人噤聲。
鬧了半天,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跨境鎮壓的力道,竟然如此差勁,「有拳頭、沒動頭」?千里迢迢派人來跨境鎮壓,連鎮壓對象的一顆門牙都打不斷?
照理說,跨境鎮壓務必要使被鎮壓對象,產生心理震懾,嚇阻他們不再發表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言論,不敢再妄言台灣人民應該能說出19位日本殖民總督屠夫姓名的無恥言論。像廖姓嫌犯這樣,不痛不癢地揮了一拳,轉頭就跑,比街頭小混混幹架都不如,能產生什麼鎮懾嚇阻的效果?
果真要「跨境鎮壓」矢板明夫,對岸的權責機關就應派遣專業人士執行任務。好歹要把鎮壓對象打個半死不活,噤聲不語。怎麼會派一個手臂刺青、臉都不遮的業餘人士,糊里糊塗地「打帶跑」?
台灣大尾的貪汙犯、詐騙犯、通緝犯,都懂得趁著交保候傳期間,偷渡出境,跨境鎮壓執行單位豈能不了解奉?命來台的「執刑者」,怎會傻兮兮地持護照從機場出境?
換個角度,中共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跨境鎮壓,如此草率,這麼容易就被台灣警方「境外管轄、抓獲」,賴政府「境外猜測」得逞,《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跨境鎮壓,又有甚麼好怕的呢?
矢板明夫的個人經歷,非常特別。他生於天津,父母都是二戰後被日本當局遺棄在中國的日本人。說來,全家都是蔣介石「以德報怨」德政的受惠者。矢板15歲返回日本,成長後曾以記者身分派駐北京10年,2020年轉任產經新聞駐台北特派員,離開媒體後定居台北,2024年入籍中華民國,搖身一變成為綠營重要的名嘴側翼。
矢板曾經領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曾經是日本公民,最後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按外籍人士歸化法,或是外籍配偶入籍相關規定,矢板如何能在入籍後短短兩年內,超車99.99%的外配和陸配,不經檢測,就幹起了網路名嘴以及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如果,矢板保有日本國籍,他的忠誠度不需特別關注嗎?他可以領取民進黨政府的補貼嗎?
尤其他在中國出生,受教育,又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任職10年,誰知道,那段時間發生了甚麼事?他與大陸人士是否有其他不為外人所知的糾紛、過節,恩怨情仇?廖姓男子揍矢板,洩私慾?報私仇?或者,廖姓男子就是一個血性的民族主義者,恨極了矢板無父無母、不忠不孝的戀殖言論?
這些,檢調單位是不是也該「跨境查緝」、「跨境取證」一番?以免賴清德「跨境鎮壓」未審先判的言論,淪為笑話!
當年,香港籍男子陳同佳在台北殺了女友潘曉穎,棄屍捷運竹圍站外花園,潛逃回香港。直到潘父報案,香港警方循線破案,台灣警方才恍然大悟。但因港台沒有引渡條約,無法引渡陳同佳來台受審服刑。期間,還鬧出了香港「反送中暴亂」,台灣選舉,民進黨因而得利,也給日後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開通了一條路。
如今,矢板不過被揍了一拳,也沒「打落牙齒和血吞」,台灣警方迅速破案,賴政府火速定調中共跨境鎮壓,相較之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施行,還真威!餘波跨境盪漾不說,還跨境警醒了台獨勢力呢!
矢板被揍,讓人不贏得想起2019年尾,中國大陸詐欺犯王立強指控港商向心夫婦和韓國瑜的世紀烏龍大冤案!選舉將近,誰知道,矢板案有無案外案?有沒有甚麼貓膩?會不會冒出甚麼雙面間諜、三面間諜的奇聞怪案?
跨境鎮壓也好,跨境尋仇也罷,無論如呵,辦案講究證據,證據是王,還請檢調及高層領導秀出證據,以昭公信!
只不過,兩岸隔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不行久矣,台灣檢調情治,難不成「隔空取證」、「跨境定調」?百思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