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案一審逆轉!楊文科獲判無罪 建商劉樹居判刑3年6月

新竹地方法院於13日下午4時正式做出第一審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獲得無罪判決。圖/取自楊文科臉書
新竹地方法院於13日下午4時正式做出第一審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獲得無罪判決。圖/取自楊文科臉書

震驚全國的新竹縣竹北「豐采520」天坑案,歷經一年多的審理,新竹地方法院於今(13日)下午4時正式做出第一審宣判。涉嫌違法復工、被檢方依貪污圖利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的新竹縣長楊文科,法官審理後認定其涉嫌圖利罪證不足,獲判無罪;而豐邑機構創辦人兼董事長劉樹居,因涉嫌違反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危險及違法復工等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對此,楊文科表示,這個結果更證明了他的清白,事實應該證據來說明,絕不會被抹黑掩蓋。

由於此案一審宣判結果攸關楊文科是否面臨即刻停職危機,隨著無罪判決出爐,楊文科將得以順利做完最後5個多月的縣長任期,也為今年底的政治選戰大局投下關鍵變數。

本案起源於豐邑機構在竹北市推出的「豐采520」建案。該建案自2022年4月起,工地周邊道路及基地內部在短短一年內接連發生高達8次的崩塌事故(其中外部道路坍塌達5次)。最引發社會大眾恐慌的,莫過於2023年4月27日,一輛特斯拉電動車在周邊道路因地基掏空直接墜入坑洞的驚悚畫面,事件隨即引發全台高度關注,檢調也因此發動大規模搜索。

新竹地檢署深入追查後,於2024年7月發動大動作起訴,指控豐邑機構在施工期間涉嫌為了降低工程成本、偷工減料,任意變更擋土設施設計並將地質改良樁私自減量,導致公共安全遭受嚴重威脅。

檢方更控訴,新竹縣長楊文科在建案多次發生坍塌停工後,竟涉嫌違法介入、私下協調復工事宜,未善盡一縣之長的監督責任。地檢署當時依《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楊文科、時任新竹縣工務處長江良淵、豐邑機構創辦人劉樹居、總經理邱崇喆等共12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對楊文科從重判處10年、江良淵12年、劉樹居5年6月徒刑。

一審過關免步高虹安後塵 楊文科始終堅稱:依法行政

這場司法審判在宣判前夕備受各界矚目,主因在於其牽動地方政治生態。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若縣市首長被依貪污罪(如收賄等)論刑,一審判決有罪就必須比照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模式立刻停職,改由內政部派員代理;若僅依「圖利罪」判刑,則需至二審判決有罪才需停職。

如今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楊文科獲判無罪,完全免除停職危機。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楊文科始終堅決否認犯行,極力主張自己全案均是「依法行政」,並無任何不法意圖與對價關係。如今法官一審採信其說法,裁定無罪。

而建商部分,豐邑機構董事長劉樹居因違背建築術成規及在停工期間違法復工等行徑明確,一審被判刑3年6月,相較於檢方當時求處的5年6月稍有減輕。全案後續仍可提出上訴,但此時判決結果已讓新竹縣政壇暫時鬆了一口氣。

對此,楊文科強調,今天他沒有喜悅,只有欣慰。司法終於還原事實,還給他與縣府團隊一個公道。竹北天坑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他無罪。這個結果更證明了他的清白,事實應該證據來說明,絕不會被抹黑掩蓋。如果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主動把案件移送檢調?今天法院的判決也清楚說明,他沒有收受任何不法利益,沒有任何利益交換,更沒有圖利任何人。

楊文科強調,這不只是還給他個人清白,更證明縣府團隊當時的每一項決策,都是以公共安全為最高原則。他始終相信,依法行政,不應該因為政治操作而被曲解;勇於任事,也不該因為社會情緒而遭到不當指控,感謝司法秉持證據、還原事實,讓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