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歐盟正式通過對俄羅斯第二十一輪限制性措施,除了持續加強對俄金融、能源及軍民兩用技術出口限制外,也將15家涉及中國大陸及香港的企業納入制裁範圍,成為本輪制裁中備受關注的內容。中方則於24小時內宣布反制措施,將14家歐盟企業及機構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禁止向其出口中國原產的兩用物項。
此次歐盟第二十一輪制裁由兩項法律文件組成。其中,第2026/1845號決定主要涉及金融制裁,第2026/1848號條例則針對兩用物項及先進技術出口限制。雖然共有15家大陸及香港企業被列入名單,但其法律效果並不相同。
唯一遭到資產凍結的是位於山東青島的華廈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歐盟指控該公司擔任運輸俄羅斯原油船舶的技術管理人,涉嫌參與高風險及不規則航運活動,因此對其實施資產凍結、禁止歐盟境內個人及企業與其交易,相關人員亦可能面臨旅行限制。
另外14家中國大陸及香港企業則被列入《歐盟第833/2014號條例》附件四,即「受強化出口限制的兩用物項及先進技術實體名單」。這類制裁並不涉及資產凍結,而是大幅限制歐盟企業向相關公司出口高科技設備、半導體設備、數控機床及微電子等軍民兩用技術,未來相關出口許可幾乎無法取得,也可能導致歐洲銀行及商業夥伴因合規考量減少合作。
歐盟指出,這些企業涉嫌協助俄羅斯規避出口管制,涉及微電子、半導體設備及數控機床等敏感產品供應,但並未公開各企業涉及的具體交易內容。
不過,整體而言,本輪制裁的重點仍放在俄羅斯金融與能源領域,包括凍結多家俄羅斯金融機構資產、延長俄羅斯石油價格上限措施、擴大「影子船隊」制裁範圍,以及首次將多家第三國加密貨幣平台納入限制措施。
面對歐盟最新行動,大陸商務部於7月24日發布2026年第30號公告,宣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將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自公告發布日起立即生效。
根據公告,中方主要採取兩項措施:
禁止中國出口經營者向上述14家歐盟實體出口兩用物項,同時禁止境外組織及個人將原產於中國大陸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相關實體,正在進行的交易須立即停止。
如特殊情況確有出口需求,須依法向中國商務部提出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出口。
此次被列入中國出口管制名單的14家歐盟實體涵蓋德國、義大利、法國、波蘭、荷蘭、捷克、保加利亞及立陶宛等多個歐盟成員國,其中包括德國軍工企業萊茵金屬(Rheinmetall AG)、義大利拉法特集團(Lafert S.p.A.)、法國III-V LAB、波蘭弗羅茨瓦夫理工大學、捷克太脫拉卡車公司(TATRA TRUCKS)等軍工、光電、材料、科研及高科技機構。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表示,歐方將14家中國企業列入制裁清單屬於「惡劣行徑」,中方依法採取出口管制措施,是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同時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
分析人士指出,從歐盟第二十輪至第二十一輪制裁可以看出,歐盟正逐步加大對第三國供應鏈及轉口通道的監管力度,特別聚焦微電子、半導體設備及數控機床等與俄羅斯軍工供應鏈密切相關的領域。另一方面,中國大陸此次則採取對等出口管制作為回應,而非金融制裁或資產凍結,顯示雙方在科技與高端製造領域的經貿摩擦正持續升溫,未來是否進一步擴大至更多核心企業與產業鏈,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