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烏地阿拉伯王儲薩勒曼(Mohammed bin Salman)、土耳其總統艾爾段(Recep Tayyip Erdoğan)與巴基斯坦總理謝里夫(Shehbaz Sharif),7日在麥加簽署「麥加共同防衛協議」(Mecca Joint Defence Agreement),明定任何一個締約國遭受武裝攻擊,都將被視為對三國共同的攻擊,三國並以強化「集體嚇阻」為目標,擴大國防合作。中東這項新連結,對台灣或應帶來啟示。
不是「伊斯蘭北約」 真正新意在三大安全體系交會
由「Michael Wang 」在臉書發出的這篇「麥加共同防衛協議:中東安全架構出現新的制度層次」文章指出,協議公布後,外界迅速聯想到「伊斯蘭北約」,但從目前制度事實看,這樣的形容仍嫌過早。三國並未退出既有安全體系,也沒有形成對所有利益與威脅認知完全一致的新陣營。
「攻擊一國等同攻擊全體」並非中東首創。海灣合作理事會(GCC)早在2000年簽署《共同防衛協議》,建立會員國遭攻擊即視為全體遭攻擊的原則;沙烏地與巴基斯坦也在2025年9月簽署《戰略相互防衛協議》,建立類似的雙邊安全承諾。
這次真正值得注意的地方,文章指出,在於土耳其加入後,使三個原本分屬不同安全空間的國家產生直接連結。土耳其仍是北約成員,長期運作於北約軍事標準、訓練及作戰體系;巴基斯坦主要安全問題位於南亞;沙烏地則同時處於海合會及美沙安全合作架構之中。
換句話說,國家不需要退出原有同盟,才能建立新的安全合作,也不必在所有國際議題上採取一致立場。麥加協議比較適合被理解為既有安全架構之外,增加一條新的制度連結。
「攻擊一國等同攻擊全體」 能否化為軍事行動仍待觀察
麥加協議雖具明確共同防衛語言,但條約承諾與真正有效的軍事同盟仍存在距離。土耳其外長費丹(Hakan Fidan)表示,相關條款在「技術上」與北約第五條相同,也就是一成員遭受武裝攻擊,即被視為對所有成員攻擊;但遭攻擊國仍須提出援助要求,其他締約國再依威脅性質協商支援程度、形式與方式。
這意味條約文字並不等於自動軍事介入。北約共同防衛之所以具有高度可信度,也不只是因為第五條,而是建立在長期共同指揮、聯合作戰規劃、情報共享、後勤體系、常態演習及實際兵力部署之上。
文章指出,麥加協議目前已超越單純政治宣言,三國將建立部長級協調機制及位於沙烏地的常設秘書處,危機發生時,援助內容可能從情報、後勤延伸至軍事單位部署。不過,目前仍沒有公開資訊顯示三國已建立共同軍事指揮、整合式作戰計畫或常設聯合兵力。
因此,協議能否在真正危機發生時轉化為軍事行動,仍取決於政治決策、制度整合與實際作戰能力。
美國核心地位未變 沙烏地轉向多層次安全合作
若把麥加協議解讀為沙烏地開始脫離美國,同樣與目前安全關係不符。美國仍是沙烏地最重要的外部安全夥伴,雙方在高階武器、情報、飛彈防禦及軍事後勤等方面具有高度結構性連結;土耳其與巴基斯坦在可預見期間也難以完整取代這套體系。
因此,麥加協議更像是安全依賴方式的調整,而非主要安全夥伴替換。沙烏地可繼續依靠美國提供高階軍事能力,同時利用海合會維持海灣共同防衛,透過巴基斯坦取得長期軍事合作、訓練與人力資源,再藉由土耳其取得軍工技術及北約體系累積的軍事經驗。
這種「多層次安全」思維,也是台灣值得注意的地方。安全合作不一定只有正式軍事同盟一種形式,也可依照不同威脅建立情報、後勤、軍工、訓練、海上安全、飛彈防禦與危機協調等不同層次的合作。其核心並非尋找一個國家全面取代另一個安全夥伴,而是降低對單一安全機制的依賴。
此外,巴基斯坦是三國唯一核武國家,但目前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沙烏地已取得巴基斯坦正式的核保護。核武國參與共同安全安排確實會增加危機計算的複雜性,但不能因此等同於已建立延伸核嚇阻。
對台灣而言,麥加協議最值得借鏡的並非三國是否形成一個新「軍事同盟」,而是如何在既有安全架構外,建立更多元、可互補且具實際功能的安全合作網絡。這種安全思維不以單一盟友取代其他夥伴,而是讓不同合作機制各自承擔不同功能,以提高危機發生時的韌性與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