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14日)最終處理115年度中央總預算案保留部分,根據黨團協商共識,最終通案刪除總預算1.689%、480億元。另媒宣費除法律明規支出外統刪50%。
通刪費用包括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國內旅費、特別費、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委辦費、軍事裝備及設施費、一般事務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設備及投資。
其中大陸地區旅費,除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參加APEC相關會議與活動不刪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監察院全數刪除;中央研究院、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移民署統刪15%;其餘統刪30%。
特別費統刪60%,其中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NCC、僑務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農業部、數發部、文化部、外交部、經濟部、衛福部、財政部、交通部、法務部及所屬、銓敘部、勞動部、海委會全數刪除。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通刪5%,委辦費除法律明定支出外統刪10%,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2.5%,一般事務費除法律明定支出外統刪10%。媒宣費除法律明規支出外統刪50%,委員會刪減數若超過通案刪減數,以委員會刪減數為準;設備及投資除法律明定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外統刪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