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開闢新途徑放寬槍枝管制 允許部分重罪者申請恢復持槍權

美國正面臨嚴重的槍枝暴力問題。圖/取自美國廣播公司《YouTube》官方頻道
美國正面臨嚴重的槍枝暴力問題。圖/取自美國廣播公司《YouTube》官方頻道

當地時間周一(17日),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拍板最終規則,讓部分因刑事定罪而遭禁止持有槍枝的人,可向聯邦申請恢復持槍權。

綜合美聯社與《公共廣播電視公司》(PBS)報導,這項由新任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啟動的程序,被視為《憲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倡議者的勝利。他們長期主張,非暴力重罪紀錄者不應被永久剝奪合法持槍資格。

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以司法部長「要把槍枝交還重罪犯」為題報導此事,凸顯華府與多數歐洲國家在槍枝管制上的巨大落差。

布蘭奇在聲明中說:「憲法第二修正案不是次等權利,聯邦政府不該在不問當事人是否構成公共安全威脅的情況下,永久剝奪美國人的憲法權利。」他表示,新程序將在保護公共安全的同時,「為值得恢復權利的美國人提供一條真正的途徑」。這也是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放寬槍枝限制的最新一步。司法部今年稍早已推動撤回並修改一批槍枝規範,近日又決定不挑戰一項法院判決,該判決推翻了針對消音器及部分槍種的管制。

聯邦法律長年允許因重罪而喪失持槍權的人向政府請願恢復資格,但國會自1992年起實質禁止聯邦菸酒槍砲及爆炸物管理局(ATF,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處理這類申請。川普政府這次改以線上入口網站另建申請制度,藉此繞過這道財政限制。司法部強調,恢復與否將逐案審查,衡量申請人的紀錄與聲譽,判斷其是否可能威脅公共安全。官員指出,暴力犯罪者、登記性犯罪者、非法居留者,以及當局認為對社會構成危險的人,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將遭到拒絕。即使聯邦同意恢復,也不會自動推翻各州另行設定的限制。

司法部估計,計畫上路第一年可能收到約33萬件申請。美國特赦檢察官馬丁(Edward Martin)則稱,約有3000萬美國人已喪失持槍權,並說「川普總統持續創造歷史,這次是以前所未有的規模,為數百萬美國人恢復槍枝權利」。規則送交《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後30日生效。較輕案件一般須在定罪或刑期屆滿後等待5年才能申請,較嚴重案件至少要等10年。暴力致死、性犯罪、人口販運、家暴、搶劫、劫車、幫派、跟蹤、綁架、勒索、傷害、妨礙證人、勒索組織與恐怖主義等罪名,原則上被視為永久不符資格。

倡議加強槍枝管制的Brady組織會長布朗(Kris Brown)表示,該團體仍在檢視最終規則,但強調必須建立「一套穩健且審慎、能把公共安全風險降到最低的制度」。她說:「然而川普政府一再向我們證明,他們並沒有這樣的裁量,包括把持槍權還給被定罪的家暴者與暴力的1月6日暴動參與者,並不遺餘力地撤回已被證明能預防犯罪與槍枝暴力的廣泛政策。」

國際與美國媒體對此事解讀明顯分歧。美聯社與《PBS》以較中性的方式描述這是倡議者的勝利,同時點出這只是川普政府一連串鬆綁的一環。全國步槍協會(NRA,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則歡迎這項宣布,該組織立法行動研究所執行長康默福德(John Commerford)說,NRA長期主張,已向社會償還債務、且未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人,應完整恢復《憲法》第二修正案權利。

相對地,《每日野獸》(The Daily Beast)以尖銳標題批評司法部是在為罪犯重新持槍開路,並提醒當局預估首年將有數十萬人提出申請。英國《獨立報》則把焦點放在布蘭奇這位川普前私人律師甫獲參議院以50票對49票確認後,就把恢復重罪犯持槍權列為上任首批行動之一,反映出外界對美國槍枝文化與公共安全風險的長期疑慮。

對許多歐洲民眾而言,這套以《憲法》權利為核心、允許個案恢復持槍的制度,與歐陸普遍把持槍視為嚴格特許的管制邏輯形成對照。新規並未自動把槍交還給所有有前科者,仍把暴力犯與性犯罪者列為原則不准,但批評者擔心審查標準與政治裁量可能被放寬。支持者則認為,國會凍結申請30多年,等於讓非暴力罪行也變成終身禁令,與《憲法》精神不符。

雙方爭點不在技術細節,而在美國是否應把持槍權視為可因個案表現而恢復的公民權利,或應繼續以公共安全為由維持廣泛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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