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修法增建「犯罪資料庫」  徐巧芯:凌虐致死可處死刑

徐巧芯提案修法,將罰則、刑度提高、加入心輔制度、建立加害者資料庫並且定期檢討。圖/取自徐巧芯IG
徐巧芯提案修法,將罰則、刑度提高、加入心輔制度、建立加害者資料庫並且定期檢討。圖/取自徐巧芯IG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影片,又遭社會質疑處罰過輕。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已提案修正《兒少性剝削條例》,目前在立院連署中。此次修法目的在將各項罰則、刑度提高並建立加害者資料庫。同時,針對刑法286條也提出修正,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18歲以下之身心健全或發育者,若致死最高可處死刑。

「已提案修正《兒少性剝削條例》,目前立院連署中!」徐巧芯9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此次修法有三大重點,包括各項罰則刑度提高、加入心輔制度、建立加害者資料庫並且定期檢討。她提出的版本將增建立「犯罪資料庫」,強化並整合跨部會資訊,對於潛在的犯罪風險或已被通報犯罪嫌疑人,必須更全面的預防,並定期檢討防治性剝削之成效。

徐巧芯表示,犯案首謀依犯罪情形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幫助犯或向犯罪者購買、觀看、引誘、容留、招募、媒介、協助者,要將最輕本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對於涉犯本法所述之犯罪造成兒童及少年死亡或重傷者,維持死刑或無期徒刑之法律規定。同時刑法286條也提出修正,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十八歲以下之身心健全或發育者,若致死最高可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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