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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否決行政院版《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對台灣發展無人系統戰力做了戰略性指引;但若以烏克蘭「以小博大」模式為典範,民進黨政府是否能拋開政黨利益,以國家安全為終極目標,兼顧軍事專業與產業發展,有效落實條例才是關鍵挑戰與考驗。
對於立法院決議,總統府第一時間回應指出,沒有充分考慮國防的需求、急迫性與持續性;行政院也認為,沒有反映建軍急切必要,會審慎評估執行;國防部則希望在野黨尊重專業,一年400億元無法有效編成戰力。據報導,民進黨計劃副署法案,但將追加預算,這種保留、遲疑態度使台灣追求國防自主,建構無人載具軍力與產業蒙上陰影。
前美軍中央司令部司令、中情局長裴卓斯早於7月在《外交事務》期刊發表「台灣錯失烏克蘭教訓」專文警告,即使台灣今天取得充分預算,距離完成體制性改革,確保有效運用、發揮無人機效能仍有漫長距離。外國軍事專家都能洞察台灣發展無人載具的癥結所在,唯獨賴清德政府仍糾結在朝野權力鬥爭、立法權與行政權抗衡及預算金額與編列方式,就是要壟斷主導權與決策權,拒絕立法院的制衡與監督。
行政院版條例 文字數字遊戲
根據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整體國防支出首度突破兆元大關,達到1兆1225億元,加上已通過的7800億元特別預算中首批近3000億元,明年國防經費高達1.42兆元,賴政府仍斤斤計較平均每年400億元的無人載具預算及編列方式,辯稱預算不足及編列在年度預算中會產生排擠效應,根本就是玩弄數字與文字遊戲。
國防部剛公布的預算書顯示,原先納入1.25兆元特別預算的「強弓飛彈」量產案改列年度預算,「強弓飛彈可以,為何無人機不行?」原來民進黨強調國防建軍非特別預算不可的立場是可隨時轉彎的政治話術。
加強國防是台灣社會最大公約數之一,若賴政府真有急迫感與使命感,就不應在「國防特別預算條例」受挫後,貿然提出內容充斥矛盾、粗糙空洞,只有7條條文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凸顯執政者的權力傲慢凌駕國安考量,企圖將發展無人戰力成效不彰甩鍋在野黨抵制。
國防自主是朝野版本的共同交集,就應以國防與產業發展並重,而行政院版明定國防部為主管機關,主要採購項目包括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與小型自殺無人艇,整個條例主旋律就是採購,而國防部本身沒有研發、製造能力,在當前國內產能與技術不足情況下,只能向美國採購,與國防自主的目標背道而馳。相形之下,立法院通過的版本明定國防部應優先採購、整合和訓練國產低成本、高性能載具,兩者的立法旨意、目標、與具體作法高下立判。
賴政府勾勒美好願景,標榜要建置國軍大量無人載具,執行偵察及精準攻擊等任務,同時厚植國防產業,打造非紅供應鏈,提升嚇阻能力,確保國家安全及國防自主能力;並以烏克蘭「以小博大」作為模仿對象,要以「地獄景象」嚇阻中共武力犯台,只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新美國安全中心」資深研究員修格特指出,台灣宣示在未來5年將製造大約20萬台無人機,而烏克蘭在2025年就生產4百萬架,2026年擴充到7百萬架。甚至有報導指出,烏克蘭 FPV(第一人稱視角)自殺式無人機潛在年度產能可達到 800萬台,也就是台灣未來5年產量只是烏克蘭的九牛一毛,進一步考量中國大陸當前是全世界最大無人機製造國,民進黨政府畫的大餅與現實完全脫節。
烏克蘭模式 台灣遙不可及
更重要的是,台灣發展無人戰力仍處於採購、部隊編裝訓練的初步階段,沒有一位可從實戰、科技、電子戰、蜂群、FPV、生產到戰術全部打通的「無人戰爭總設計師」。烏克蘭已建構無人機戰場管理軟體系統與「無人系統部隊」單獨兵種,擁有獨立徵募、基礎訓練、幹部培育、教戰準則、與充沛的實戰經驗。烏克蘭同時也整合民間企業,大量生產、改進無人系統,構成完整的無人系統供應鏈與生態系。
審計部在去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及,無人機專屬飛測場域進度嚴重停滯,17處中小型場域至今未開放,恐阻礙產業發展;國防部耗資逾35億元建置無人機防禦系統,不僅工程進度延宕,連系統偵測及反制等功能也不周全。這些都說明了,儘管是高科技大國,也有充沛的預算,但落伍政策與過度政治操作,使台灣在無人載具領域落於後段班。
無人載具在未來國防中將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台灣正在與時間賽跑,迫切需要能有效轉化預算為產能、裝備、戰力的機制,若賴政府不能果斷副署,忠實執行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例,只會消耗、折損無人系統戰力,成為嚴重國安隱憂與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