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一審遭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8日)下午首度開庭。面對檢方上訴,柯文哲當庭表明「我當然做無罪答辯」,力求二審翻盤;更受矚目的是,受柯文哲競選總部委任處理帳務的會計師端木正,一審因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遭判刑1年,進入二審後卻突然改口認罪並請求輕判,讓這場攸關柯文哲政治生涯的二審攻防再添變數。
柯文哲今天壓線抵達高院,未接受媒體訪問,在支持者高喊「柯P加油」、「柯文哲清清白白」的聲浪中,牽著妻子陳佩琪步入法院,面帶微笑、未多作回應。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黨團主任陳智菡也到場旁聽,法院外則聚集大批支持者,現場維安及旁聽動線均受到高度關注。
受命法官呂寧莉在準備程序開始前先諭知,全案將分為甲、乙、丙三部分審理。今天處理的甲部分,被告包括柯文哲、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以及會計師端木正。

高檢署今天由檢察官邱文中、梁光宗及王貞元代表出庭。檢方認為,一審判決對部分政治獻金犯罪的認定及量刑均有違誤,尤其涉及挪用100萬元政治獻金投資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相關公司的部分,一審判決柯文哲等人無罪,檢方認為與經驗及論理法則不符。
檢方主張,這筆100萬元並非單純撰寫計畫書的勞務費,而是要委由邱復生創立社群獲利平台,涉及營利性質;政治獻金依法不得用於營利活動,因此一審判決有重新審酌必要。
此外,檢方也指控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等人涉及侵占6000餘萬元政治獻金,認為相關行為已嚴重侵蝕政治獻金制度的公信力,一審對犯罪情節及責任評價不足,量刑明顯偏低。至於李文娟部分,檢方認為她不僅否認犯行,還涉嫌配合李文宗毀損財務資料,應予加重處分;端木正部分,檢方同樣認為一審量刑過輕。
柯文哲任台北市長期間,被控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210萬元及1500萬元賄款,協助京華城取得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及細部計畫變更,最終取得20%容積獎勵,檢方估算因此產生逾121億元不法利益。

此外,檢方另認定柯文哲擔任民眾黨主席期間,涉及私下收受600萬元,以及透過肖像權授權金、「KP小物」及「KP SHOW」等方式,侵占6834萬餘元政治獻金;另被控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公款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
不過,一審法院在京華城收賄部分僅認定210萬元屬於收賄,認為檢方以柯文哲Excel「工作簿」記載的「小沈1500」作為1500萬元賄款證據,尚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政治獻金部分則多數認定有罪,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名判刑,最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
二審審理結果也牽動柯文哲未來政治動向。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一審所涉刑法背信罪,因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原則上不得上訴第三審;若二審維持相關有罪判決並確定,柯文哲恐將面臨實際服刑,因此二審能否成功翻盤,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值得注意的是,政治獻金案另一名關鍵被告、受柯文哲競選總部委任處理帳務的會計師端木正,在一審因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沒想到進入二審後,端木正態度出現重大轉變,改為認罪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端木正的「逆轉」不僅牽涉自身刑責,也可能影響二審法院對政治獻金帳務、申報資料及相關被告主觀犯意的認定。端木正認罪後是否牽動其他被告的責任認定,或將成為柯文哲二審能否翻盤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