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連環爆!立委踢爆北市府查驗流程 竟用已廢止舊操作手冊

立委劉建國(左)質疑北市府食安採檢是用的是已遭作廢的規範。圖/取自劉建國《臉書》
立委劉建國(左)質疑北市府食安採檢是用的是已遭作廢的規範。圖/取自劉建國《臉書》

近日食安問題連環爆發,從上個月的寶林案、藏壽司、漢來,到本月的王品旗下連鎖店與八方雲集,已使民眾人心惶惶,特別是首善之區的台北市,可說是無役不與。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周三(10日)在個人《臉書》粉專針對北市食安發文,發現原來台北市政府的食安查驗流程,竟然使嗽的是已經廢止的舊手冊。劉建國質疑,為何不用新版的《處理要點》?「難怪一直出狀況!事倍功半不說,更無法維護國民的食品安全!」

台北市政府上月(3月)24日到寶林茶室查緝,並未帶回任何食材或食餘,此舉引起外界注意,北市府當時回應「到場查無食餘」、「現行規定並沒有要求稽查人員在第一時間就要將所有食材扣走,也許未來中央可以修法,北市府再來遵行」。劉建國質疑,中央法規是真的沒有規定嗎?衛福部長薛瑞元 回應,食藥署《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第四點,就規定採樣的食品檢體包括食餘、嫌疑食品等,只要是有疑問的,就可以先扣走。「這個處理要點在民國102年(2013年)就已經訂出來了」。

北市府卻指出,他們是依照《食品中毒採樣操作手冊》的流程,但這已經是被廢除的操作手冊,且被《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取代,劉建國質疑「怎麼台北市政府還在用?」「所以從寶林案到最新的八方雲集案,台北市政府全都是依照舊的、已廢止的手冊處理嗎?難怪從通報到採檢,全都出狀況!」劉建國呼籲,衛福部應立即通令所有縣市,必須使用最新版的《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讓地方別再推責到中央!

《梅花新聞網》周四多次去電北市衛生局,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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