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兩架編號分為6727與6728之我對美購置F-16V Block70新製戰機,已於10月2日順利飛抵臺東志航基地,儘管目前媒體與軍事評論者還在聚焦於這兩架新機何時能夠裝設編號AN/ALQ 254(V)1,名稱為Viper Shield之全數位化電戰裝備;但吾人仍應預期空軍作戰測試評估單位,將會儘快展開交機後各項測試評估作業。
由於F-16為成熟現役機種,在基本構型未經顛覆性改裝,僅在特定單元進行性能提升,因此依據下列五種作戰測試評估類型來說:Early Operational Assessments, Operational Assessments, Initial Operational Test and Evaluation, Follow-on Operational Test and Evaluation, and Operational Demonstrations,應該直接執行【後續作戰測試評估】FOT&E:Follow-on Operational Test and Evaluation,並且在完成該項測試評估作業,並依據測試結果撰寫完成相關技令與準則後,就可撥交作戰部隊,納入作戰任務兵力序列,執行空防戰備勤務。
FOT&E:Follow-on Operational Test and Evaluation的目的在於針對新威脅壯況,重新評估既有系統;修訂更新原先預估功能參數或是測試系統更新與升級(To reevaluate systems against new threats, refine earlier performance estimates, or test system modifications and upgrades)。因此就F-16V Block70新製戰機交機來說,自然就應實施FOT&E,然後才能撥交部隊服勤。
不過在實施FOT&E之前,各項子系統以及附屬裝備必須完整到位,否則根本就不符實施FOT&E之基本要求。
但是由於編號編號AN/ALQ 254(V)1之Viper Shield電戰系統,並不涉及儎臺動力與結構,而且其系統設計原本就是以模組化可抽換單元架構,亦就是由數個所謂「現場可抽換單元」(LRU:Line Replaceable Unit)所組合而成;因此只要原製造廠商在美國完成組件出廠測試(Factory Acceptance Test),並裝設在其他測試機上,進行相關地面測試與飛航實測後,基本上就可直接送交空軍接收單位,並運回臺灣插入(plug-in)單元基座,就可發揮預期功能。
當然除非是在分裝於戰機不同位置,各單元基座相互連線存在故障斷線,否則Viper Shield電戰系統各單元後續到料,應該就不成問題,能夠發揮預期功能與效果。因此只要承製廠商能夠順利產製交貨,後續應該不會再產生類似問題。
儘管空軍在將原F-16A/B MLU升級為F-16V Block 72時,並未同時採購專為如此升級改裝所配套設計,編號為AN/ALQ 254(V)2。名稱亦為Viper Shield,但卻不是內建於機體之外掛式全數位化電戰莢艙,但是到目前為止,並無任何證據證明沿用既有雷達預警系統與電戰莢艙,其功能會亞於編號AN/ALQ 254(V)2外掛式全數位化電戰莢艙;很可能還要靠更深入掌握確切資訊,才能公允評估是否該採購與更改配備AN/ALQ 254(V)2外掛式全數位化電戰莢艙。
最後還是要提醒,要讓機儎電戰系統發揮功能,掌握威脅參數與建立敵對電子作戰序列(EOOB:Electronic Order of Battle),也就是充實威脅資料庫(Threat Library)才是真正讓電戰系統能夠發揮功能最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