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竹縣選委會認定「資格不符」不得參選 李貞秀批政治打壓將尋求司法救濟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7日進行鄉鎮市長候選人資格審查,最終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成為唯一審查未通過的參選人。圖/取自李貞秀臉書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7日進行鄉鎮市長候選人資格審查,最終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成為唯一審查未通過的參選人。圖/取自李貞秀臉書

年底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階段,新竹縣選舉委員會今(7日)進行鄉鎮市長候選人資格審查,最終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成為唯一審查未通過的參選人;對此,李貞秀表示,她宣布將尋求司法救濟管道,捍衛個人正當的公民參政權。

新竹縣在九合一選舉中全縣共32人登記參選,最終前李貞秀成為唯一審查未通過的參選人。選委會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認定其完成「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繳附之日起算未滿10年,不符合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李貞秀隨後重砲質疑賴政府進行政治打壓,並強調將尋求司法救濟、提起假處分以爭取繼續參選。

具有陸配背景的李貞秀於今年8月31日登記參選竹北市長,當時面對外界對其參選資格的疑慮,她曾信心滿滿地表示,「不擔心」,對資格審查有信心。

然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範及陸委會相關函釋,大陸地區人民須在台設籍滿10年,始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而該「10年期間」的法定認定,是以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陸委會先前認定,李貞秀雖於1999年即在台灣設籍,但直到2025年3月才補繳相關除籍證明,因此未符合在台設籍滿10年的參選法定年限規範。新竹縣選委會今日召開會議審查後,正式確認李貞秀資格不符。

此審查結果出爐後,也讓原本由國民黨吳旭智、代理市長邱臣遠、民進黨曾聖凱及李貞秀等 4 人角逐的竹北市長選戰投下重大變數。

砲轟賴政府「政治打壓」 李貞秀喊話尋求假處分等司法救濟

面對資格遭駁回,李貞秀今日痛批憲法保障的公民參政權利不容許政治打壓;李貞秀強調,她於1999年的戶籍登記,係由中華民國主管機關依法核准並依法登記,所申領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並非假證件,27年前的初設戶籍更非假戶籍。戶政機關白紙黑字明確記載,她早於1999年即已依當時有效法令完成初設戶籍登記。

李貞秀指出,過去在蔡英文總統與賴清德副總統時期,她皆能依法登記參選並順利就任中華民國立委,過程中從未發生任何法理問題,如今到了「賴清德總統與蕭美琴副總統」執政,27年前戶政機關的依法記載竟被突然作廢,令人質疑台灣的法理公義何在。

李貞秀表示,她對新竹縣選委會作成否定其候選人資格的決議表示極度遺憾,「有沒有資格擔任市長,應該交由竹北市民來決定」。她宣布將尋求司法救濟管道,捍衛個人正當的公民參政權,堅定爭取繼續參選竹北市長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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