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澤/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
川習華府會談後,美中關係的緩和,並未讓台灣東部海域的爭議退場。十月八日,美國國務院回覆中央社詢問,批評中國在台灣以東的活動「嚴重破壞穩定」,指北京對台灣管理數十年的海域聲稱管轄權只會升高緊張,要求北京停止施壓,與台灣民選政府進行有意義的對話。四天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反稱,相關活動屬於中國的主權權利與管轄權範圍,「無可非議」。雙方交鋒的核心,已直指誰有權決定這片海域的使用方式。
對台灣而言,這場爭議涉及的,是在軍事衝突尚未發生時,商船能否正常進出、海纜能否維修、民生與產業所需物資能否持續抵達。北京若能逐步讓各國船舶接受它的查詢、指示與管制,台灣的海上自主權就可能在一次次看似有限的執法行動中受到侵蝕。
峰會緩和仍有安全落差
美方這次措辭延續既有立場。八月一日,國務院回應中國海警「秀山」編隊在東部海域巡邏時,已用「高度破壞穩定」形容,並指出台灣對相關海域和平行使管轄逾七十年。六月二十四日,英、法、德駐台機構也曾聯合表達關切,重申航行權利與自由,強調船員與船舶安全。十月的聲明顯示,華府在峰會後仍願公開反對北京的海上施壓;但僅憑這段話,還不足以推論美國已劃定新的軍事介入紅線。
九月峰會期間,美方宣布經貿休戰延長至二○二七年一月十日,白宮事實清單列出雙方建立「超級智慧」對話與三百億美元的對等降稅安排,中方公布的八點成果也排定人工智慧對話十一月舉行下一輪。這些安排有可辨識的議程與時間表,台海安全卻沒有因此獲得同等明確的保障;雙方的成果清單,都沒有一個字提到台灣。較合理的理解是,美中正同時推進合作、管理分歧,而各領域的進展未必同步。
軍售尤其能檢驗這種落差。路透社十月七日報導,約一百四十億美元的新一批對台軍售仍遭川普暫緩批准。這不能直接解讀成美國取消對台支持,卻提醒台灣,外交聲援與安全資源的決策各有時程。台灣必須追問批准、交付、訓練與維保如何銜接,而不能把一段支持性的聲明,就提前計入已經具備的防衛能力。
海警常駐背後的管轄權爭奪
要理解東部海域的爭議,必須先看它的起點。五月二十八日,日本與菲律賓發表聯合聲明,啟動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的劃界談判;北京隨即反對,宣稱中國在台灣以東擁有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六月一日,中國海警宣布「岱山」編隊在台灣以東海域執法巡查。日菲劃界的海域與台灣主張的專屬經濟區高度重疊,外交部六月二日表示將向日菲表達應諮商台灣;北京則把它當成補足管轄主張的機會。換言之,這片海域的使用規則,正在北京、台北、東京與馬尼拉之間被重新定義,而北京是其中唯一以船艦說話的一方。
中國海警活動的變化,值得從持續時間觀察。美國海軍戰爭學院中國海事研究所學者馬汀森七月六日發表研究,指出六月以來的東部部署有別於過去配合政治事件的短暫巡航,七月四日兩艘海警船接替原有編隊,顯示北京意在把東部巡邏常態化;他稱之為「新常態」,並警告「常駐兵力」可使北京更快轉入對駛往台灣船舶的隔離或行政管制。這是研究者對趨勢的判讀,卻提供了一個重要指標:壓力是否正在從偶發警告示威,轉成長期存在。
後續事實支持這個判讀。七月三十一日「秀山」編隊宣布巡邏;八月十日至三十一日,中國自然資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在台灣以東進行海洋地球物理調查,稱目的是為「一張圖」進行國土空間規劃、掌握海底結構;九月三日,海警宣布「普陀山」編隊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把常態化說成官方用語;九月二十九日,「朱家尖」與「崇明」兩艦在綠島東北九十七浬與蘭嶼以東一百四十六浬活動。海巡署統計,七月在台灣本島周邊偵獲二百四十四艘中國公務船,創單月新高,其中約六成是海警船。可見,以執法巡查、科學調查與國土規劃三種名義相互支撐,構成的不是幾次巡航,而是一套管轄敘事。
常態化的政治作用,是讓外界逐漸習慣由北京出面解釋海上秩序。毛寧十月十二日再次以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為活動辯護。台灣若只回應又來了多少艘船,就容易漏掉這些行動試圖建立的管轄敘事。
然而,主張專屬經濟區,並不等於取得對所有國際航運的全面控制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五十八條仍保障其他國家依公約享有航行、飛越及鋪設海底電纜等自由。判斷具體行動,須分清船舶所處位置、活動性質與是否施以強制。一般航行、無線電詢問、強迫改道與登船檢查,不能混為一談;同樣地,「海上執法」的名稱,也不會自動使其行為正當化。海巡署以「假執法、真侵擾」回應,方向正確,但台灣還需要把每一次事件的位置、行為與證據公開成可查核的紀錄,才能在法理上回擊對方的「一張圖」。
隔離的壓力可能先反映在商業決策
國務院十月八日的批評,針對的正是路透社同日披露的目擊:台灣民間業者安捷航空八月中旬以配備雷達的輕型飛機巡查時,在花蓮外海三十多浬發現被台灣官員辨識為海上民兵的漁船「閩福鼎漁07902」,與海警2502艦、科研船「向陽紅03」出現在約十浬半徑的同一區域,是東部海域首次目擊此類船隻。不過,提供資料的公司也明言,單次追蹤無法確定任務或協同行動。雖然這是值得重視的目擊,但尚不足以證明其完整的隔離和封鎖體系已經成形。
從平時執法轉入有效封鎖,仍須具備持續控制海空域與維持後勤的能力,也要承受國際反應。更應防範的情境,是北京未宣布全面封鎖,卻逐步擴大選擇性檢查或通行限制,使台灣與外國政府必須反覆判斷如何回應。海警、科研船與民兵船同時出現,正是這種隔離情境所需的三種工具。
從航運風險的角度推演,船公司、貨主與保險業者不會等政治人物完成定性才作決定。只要延誤、扣留或損害的可能性增加,就可能重新安排航線或承保條件。因此,準備工作必須延伸到商業端。台灣需要與業者預先建立資訊查證、緊急聯繫及營運持續方案,降低不確定性被利用的空間。
東部補給能力必須經得起中斷考驗
台灣東部面向太平洋,是外援與海上補給的重要潛在方向,但地理位置不會自動產生安全通道。一艘船能否抵達,與貨物能否卸下、儲存並運往需要的地區,是不同問題。將東岸視為天然安全後方,容易忽略港區、聯外交通與電力通信必須共同運作,補給才有實際意義。
花蓮、蘇澳等港口的整備,應與道路、鐵路、倉儲及緊急運輸一併檢驗。通信備援也須涵蓋不同路由、替代服務與修復能力。對外援的期待,則應納入對運輸工具、接收設施與合作國政治決策限制等問題的研擬,避免把尚未談妥的支援當成必然。
能源規劃同樣要回到全島系統。增加儲備、分散供應來源與強化輸配送備援,各有成本和條件,不能簡化為把設施搬到東岸。政府應以特定港口或交通節點中斷後,基本服務仍能維持多少、多久能恢復,作為預算與演練的衡量標準。涉及機敏的細節可以保密,跨部門責任與改善進度則應接受監督。
海巡不能獨自承擔灰色地帶風險
面對中國海警,台灣海巡具有執法、蒐證、救援與維持秩序的第一線角色。充足人力、耐久勤務能力與可靠通信,都是持續應對的基礎;上開七月單月二百四十四艘的數字,已說明這條防線承受的勤務密度。然而,「以執法對執法」只能提供一部分答案。若對方以武力威脅商船或限制港口出入,台灣就不能因為對方使用白色船身,而把問題永久留在海巡層級。
海巡、國軍及其他機關必須事先釐清支援與指揮責任,依實際行為調整回應。這既有助於避免海巡第一線過度承壓,也能降低各自判斷造成的誤判。政府對外說明則應分開呈現已確認的行動與尚待驗證的意圖,讓社會知道風險來自何處,不必在淡化威脅與渲染危機之間擺盪。
把國際聲援落實為共同應變
台灣以東的海上秩序,也牽動日本、菲律賓及各國航運利益;日菲劃界談判本身,就說明這片海域的規則不會只由兩岸決定。英、法、德六月的共同聲明,已把關切連結到航行自由與船舶安全。台灣可以沿著這些共同利益,推動事件資料共享、海難救助聯繫、海纜修復協調及商船遭遇干擾時的通報合作;對日菲則應爭取劃界談判諮商台灣,使台灣的專屬經濟區主張進入區域安排,而不是在北京與日菲之間被雙重忽略。每一項都應有明確窗口與演練程序,才能在危機中發揮作用。
美中危機溝通也有必要繼續推動。中方九月二十六日公布的峰會成果提到,兩軍同意盡快簽署加強危機溝通與預防的備忘錄。然而,公開說明並未交代海警或海上民兵事件如何納入處理。軍方聯繫若無法涵蓋實際施壓的行為者,就可能留下制度空隙;台灣也需要能直接、及時向合作夥伴提供事證的管道。
國際合作不能預先假定各國會採取同一種行動。公開譴責、資訊支援、航運協調與軍事介入等等,涉及並取決於不同程度的政治承諾。台灣應在平時釐清可合作事項,也支持能降低碰撞與誤判的溝通安排,讓嚇阻與危機管理相互補充。
川習會後的東岸警訊,考驗台灣能否在大國持續談判之際,維持自己的海上活動與治理能力。美方聲明有其政治分量,台灣更須把這份支持接上可運作的港口、可靠的執法與防衛協作,以及可信任的國際通報。當施壓無法輕易切斷台灣與外界的往來,北京以日常活動累積管轄控制的盤算,才會遭遇真正的有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