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一新/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副教授、精神科醫師
僑務委員會前委員長徐佳青因家人隨行參與海外公務活動、涉及公務資源不當使用等風波,於10月初在輿論壓力下引咎請辭。徐佳青離任時哽咽自陳,六年半任期內始終「依法行政、問心無愧」,並宣示自請行政與司法調查。
然而,全案尚待調查釐清,10月22日於台北圓山大飯店舉行的僑務委員會議惜別晚宴,竟上演一場荒腔走板的「個人慶功秀」。現場播放紀念影片、獻花祝壽,徐佳青更登台唱歌敬酒;代理委員長李姸慧公開感謝前任的「身教」,並將外界質疑定調為「有心人士抹黑與選舉操作」。
中央部會面對前首長的公務倫理爭議,非但沒有審慎自省,反而急著在公帑支應的正式場合歌功頌德。從國會質詢時的推諉塞責,到圓山飯店的歡送慶生,再到僑委會揚言對批評者採取法律行動,接連暴露的已是行政體系公私不分、輕蔑民意監督的官場文化。

138字報告敷衍國會 行政機關玩弄文字遊戲
立法委員代表納稅人審查政府預算,追查公帑流向與行政資源是否遭到濫用,是憲政體制賦予國會的重要職責。徐佳青因公務資源爭議下台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要求僑委會提出相關專案報告,正是為了釐清行政體系是否存在假公濟私與特權隨行的制度漏洞。
令人震驚的是,僑委會送交立法院的報告僅有三頁,實質內容只有138字。僑委會聲稱,年度出國預算項目僅有「視察」、「訪問」及「開會」,未編列「考察」科目,因此「無相關考察資料可資提供」。
這種文字遊戲隨即在質詢台上遭到戳破。徐佳青親自簽署的義大利與波蘭出訪報告,第十一項清楚記載「實地考察羅馬市政運作」。前首長正式結報寫著「考察」,部會卻以會計科目沒有「考察」二字回絕國會監督。這究竟是依法行政,還是掩耳盜鈴?
當立委進一步追查徐佳青之子何以列名海外活動接待清單,甚至被冠上「攝影官」頭銜時,僑委會官員以「內部公文未見此稱謂」回應,外交部代表則表示活動主要由僑委會負責。兩個中央部會相互推諉,始終未能完整交代家屬隨行的行政依據、接待安排及實際費用。
國會要求的是具體資料,行政機關卻拿會計名目迴避實質問題。首長請辭不能讓公帑舊帳一筆勾銷,更不能成為拒絕監督的理由。
千萬會議經費搭起人情戲台 沒有追加預算就能公器私用?
面對晚宴淪為徐佳青慶生歡送會的質疑,僑委會強調,邀請前委員長是應百餘位僑務委員連署,紀念影片由同仁免費製作,慶生切蛋糕也未額外支用公務預算,並表示將蒐證採取法律行動。
桃園市議員凌濤與民眾黨立院黨團則指出,僑委會此次於圓山飯店舉行四天三夜年度會議,安排大量住宿與交通補助,整體會議經費達1492萬元。10月22日晚間的正式惜別晚宴中,徐佳青個人相關活動占用超過30分鐘,包括致詞、播放紀念影片、接受花束、登台唱歌及逐桌敬酒,螢幕更出現「佳績留僑界,青志映初心」的專屬藏頭詩。
1492萬元是整體會議經費,不能全部算成徐佳青個人的慶祝費用。然而,真正值得追究的是,公務活動為何容許如此大篇幅的個人表揚與慶生安排?
僑委會搬出百位僑委連署、歷屆慣例與「未增加支出」,仍然迴避不了機關本身的責任。僑委可以表達邀請意願,公務活動如何安排,卻不能由一張連署書取代行政判斷。依法核銷,只能說明經費依何程序支用,不能證明所有活動安排都合宜。
如果公費租用的宴會場地、音響設備與公務人力,可以因為沒有追加預算,就被拿來替爭議下台的前首長慶功祝壽,行政倫理還剩下多少實質約束力?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質疑,常任文官是否被當成替長官服務的私人家僕?這個問題值得行政院嚴肅面對。公務員的專業職責是服務國家與人民,不能因為長官的人情關係,就將行政資源投入個人形象包裝。
僑界人情凌駕行政紀律 強颱防災與圓山歡宴的反差
僑務委員屬政府遴聘的無給職榮譽職位,與僑務體系具有密切互動關係。委員們出於私人情誼,希望感謝或祝福卸任首長,本屬個人自由;但私人情誼一旦進入正式公務活動,就必須受到行政紀律約束。
陳智菡另揭露,僑委會原先甚至規劃在正式大會中設置「前委員長專屬座位」,陳報府院高層後才因無前例而取消。倘若此事屬實,顯示行政團隊早已將前首長的特殊禮遇納入正式會議規劃,事後再以僑界連署解釋,顯然難以服眾。
更令人側目的是晚宴舉行的時空背景。凌濤指出,10月22日晚間強颱薔琵逼近台灣,地方政府忙於防災整備,基層人員投入清理路樹、排水與各項應變工作。
反觀圓山飯店內,總統府資政蘇春槐及多位國策顧問列席,與徐佳青共同參與歡送活動。即使與會官員沒有直接負責第一線防災,政府高層在此時高調參與爭議前首長的慶生活動,仍然暴露對社會觀感的遲鈍。
一邊是基層公務員在風雨中執勤,一邊是府院高層在宴會廳內獻花、唱歌與敬酒。這幅官場景象所反映的價值落差,恐怕比任何政治口號都更能說明執政團隊與民間感受的距離。
吳志中以母職辯護 監察院裁罰早已敲響警鐘
整起事件另一個值得追究的問題,是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的公開辯護。
當徐佳青遭質疑帶未成年兒子隨行出訪、涉及「攝影官」名義與外館接待安排時,吳志中以「她是一個母親」、「對未成年兒子有照顧責任」等說法緩頰,甚至認為公務場合出現未成年人並不罕見。
母親照顧子女的責任值得尊重,但這與公務資源能否提供家屬使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一般基層公務員因公出國,能否以照顧子女為由,將未成年家屬列入正式接待名單?相關交通、住宿、禮遇及接待費用又由誰負擔?
外交部政務次長理應要求釐清行政程序與經費來源,卻以親情倫理回應公務倫理爭議。這種辯護不僅模糊焦點,也讓外界質疑高官是否享有不同於一般公務員的待遇。
更值得注意的是,徐佳青涉及子女利益的行政違失,早已有具體裁罰紀錄。
監察院認定,徐佳青在涉及兒子參加「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的審查公文上親自簽核,未依法迴避,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六條,於6月17日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徐佳青其後表示,因錯過訴願期限,已繳清罰鍰。
東沙案的行政裁罰與此次海外隨行爭議,法律上仍屬不同事件,不能直接混為一談。然而,前案已清楚揭示公務首長處理涉及近親利益事項時,必須嚴守利益迴避義務。如今再度發生家屬隨行與公務接待爭議,行政機關更應完整查明,而非急著替前首長開脫。
尤其徐佳青才因相關風波請辭,代理委員長李姸慧就在公開晚宴感謝其「身教」,甚至將外界質疑歸咎於政治操作。行政調查尚未完成,機關首長便先替當事人定調,如何讓社會相信後續調查能夠公正客觀?
卓榮泰不能沉默 賴清德的清廉承諾接受檢驗
徐佳青請辭,並不代表行政責任已經終結。監察院既有裁罰、海外公務接待疑義、國會報告敷衍,以及正式會議淪為個人歡送慶生場合,分別涉及利益迴避、公帑管理、行政監督與公務倫理,行政院都有責任逐項釐清。
僑委會聲稱一切依法辦理,卻沒有回答最根本的問題:行政資源是否被用於不合宜的私人禮遇?代理首長為何在調查未完成前公開替前任背書?外交部又是否確實掌握海外接待的經費與行政程序?
面對國會質疑,行政機關應提出文件、帳目與完整說明,而不是拿文字遊戲敷衍,再以法律行動回應批評。依法提告固然是權利,但中央部會掌握龐大行政與法律資源,更應謹慎行使,避免形成壓抑公共監督的寒蟬效應。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能繼續保持緘默。賴清德總統兼任民進黨主席,長期宣示清廉、勤政的施政原則,如今行政團隊接連出現公私界線模糊、國會監督受阻及官員相互護航的爭議,總統與行政院長都必須承擔政治責任。
僑委會不是私人俱樂部,公務員也不是首長的人情班底。徐佳青是否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自應交由調查機關依法認定;但僑委會對國會交出138字報告、在正式會議高調為爭議前首長慶生,以及官員面對質疑時的推諉與護航,已足以接受嚴厲的政治與行政檢驗。
有些官員平日高喊清廉勤政,遇到自己人出事,卻忙著切割責任、粉飾太平,甚至把國家機關當成私人情誼的延伸。如此巧舌如簧的官場文化,令人不齒。
真正需要政府交代的,從來不是一場晚宴花了多少額外費用,而是為何公務倫理可以如此輕易讓位給權力與人情。當執政者連這條界線都守不住,再多清廉口號,也只會淪為政治舞台上的廉價台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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