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騰思潮:是誰把法官逼上絕路?

近年來司法人力不足問題日益惡化。圖/取在司法院臉書
近年來司法人力不足問題日益惡化。圖/取在司法院臉書

陳述恩/司法實務工作者

最近司法圈新聞很多,有模範生律師是詐騙首腦、律師當庭轉被告收押、地檢署辦公環境窘迫,近日最令司法界一陣錯愕的莫過於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選擇用令人遺憾的方式離開。「我很累」三個字道出所有司法人員心中的痛。

一般司法案件分成三大類,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根據司法院的統計,全國地方法院民事訴訟(審結案件數),自民國103年的13.5萬成長至109年的18.8萬、112年的18.1萬,6年時間成長了40%。刑事案件的飛躍也令人崩潰,根據法務部的統計,全國地檢署新收案件數從109年的49.9萬件成長至112年的73.3萬件,46%的成長只用了3年。

本次憾事的發生,只是戳破司法界的國王新衣,把早就不是秘密的秘密再講一遍。司法院許宗力院長說的各級司法機關人力(法官、檢察官、司法檢察事務官、法官檢察官助理、書記官)增補速度跟不上案件成長的速度,絕對是所有司法人員肩上的最後一根稻草。

更深層來說,司法機關(法院、檢察署均然)最大的問題是,只追求報表未結數量的好看,卻不在乎案件偵審的品質。這套懲罰邏輯走到底,變相鼓勵法官檢察官不以「認真求取當事人間最佳法律利益」為指導準則,而是以「壓低未結案件數」為生存法則。因為案件海量,收到的分案只要能結就好,當事人是否能接受判決、承受司法判決後還有沒有生路可走,不在法官檢察官的考慮之列。

法官自戕,網路上同時興起一些酸民說,既然受不了法官的工作,那就不要幹、民間企業多得是。其實這也是司法圈另一個大家都知道的秘密。各級司法人員入職後五到十年間,很高比率會調職或辭職。有的轉任或轉考律師(間接導致律師行業僧多粥少,令某些律師不惜加入詐騙集團求生),有的轉調任其他行政機關工作,只求新工作讓能自己的身心能稍微健康一點。這就是為何司法特考每年都是幾百幾百人的招考,某幾間工作沈重的地方法院檢察署,人力缺口一直沒有補齊,離職調動比率長年居高不下,事實上已成了司法界的新兵訓練營。各級司法人員稍微漸漸進入工作節奏,就不堪負荷離職或調職。說要提升司法品質?先讓人願意繼續留任(而且感到光榮)開始吧。

目前司法機關另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只引進以客觀數據(如辦案期限)來評比考核的績效懲罰制度,卻沒有相應的績效獎勵制度。除了考績甲等乙等的些微差別之外,法官檢察官(以及事務官、助理、書記官等支援人力)案件辦得多,卻沒有相應的鼓勵措施。更淺白的話,如果案件辦得多和少的司法人員領一樣的薪水,這豈不是變相鼓勵大家擺爛?或是鼓勵大家拼命往工作量較輕的職務(或機關)調任?舉更簡單的實例來說,北三院(臺北、士林、新北)和北三檢(臺北檢、士林檢、新北檢)的法官、檢察官(以及各級支援人力),收海量案件之後,辦再多案件也都沒有任何物質上的補償,除非祖上庇蔭長輩已在臺北置產,否則為何要堅持留在都會區被工作摧殘後還繳不起房貸?

如果一般人民每次上法院,遇到的都是年輕法官,打電話去法院詢問案件,接電話的書記官都是菜鳥新手,對司法還有信賴嗎?

事實上,放眼其他高專業性且工作負荷量重的工作不是沒有,但通常會有相應合理的報酬。同樣是為國家培養及保留人才的公立醫院、空軍早已痛定思痛,發展出公立醫院醫師的「不開業獎金」、空軍飛官不轉任民航的「飛行軍官續服獎助金」。司法院、法務部的高層們,不把自己的下屬們當成專業人士對待,不思如何慰留各級司法人員的幹練基層老手,整天只在職等升遷、加班費報領等末節上錙銖必較,機關報表不漂亮即以懲處相關人員要脅,難怪各級司法人員的熱情會消磨殆盡、心灰意冷。

司法行政機關對自己人都不溫暖有人性了,哪來會有溫暖有人性的司法?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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