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駐日內瓦辦事處總領事李冠德遭駐處同仁聯名檢舉,涉及職場霸凌、濫用公帑、酒駕等多項爭議,外交部調查後認定其部分行為構成職場霸凌。行政院已核定李冠德「另有任用免職」,調回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服務,命令自10月27日起生效。
這起事件自今年7月底爆發,申訴文件據報長達134頁,列出203件爭議事蹟,除職場管理問題,也涉及公務支出、員工權益、危險駕駛及外交專業等面向。外交部今(28日)表示,李冠德遭申訴職場霸凌案經調查程序後,專案調查小組認定部分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外交部已將他調離現職並調回外交部本部。
根據行政院核定的派令,李冠德調任外交部簡任第12職等總領事,回部辦事,派條約法律司服務,自10月27日生效。從派令看,儘管仍列簡任第12職等總領事,但已卸下駐外館長職務,實質上是降調。只不過如果這是調查的最終結果,仍給外界「輕輕放下」的感覺。
會議中大聲怒斥、阻止發言 調查認定造成敵意工作環境
根據先前媒體報導,外交部在本月9日公布職場霸凌案調查結果,指出經調查認定構成職場霸凌的事由,包括李冠德在會議中經常以大聲怒斥為手段,製造令人不悅的環境,多次指責或阻止申訴人發言;此外,國內長官事前勘察專案活動時,他也排除申訴人參與其主辦的行程。
調查小組認為,上述行為涉及李冠德假借職務上的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的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侮辱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不友善的工作環境,並使申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危害,因此認定職場霸凌事件成立。
外交部表示,調查小組由具法律、諮商等專業背景的外聘委員及部內委員組成,調查過程給予申訴人與被申訴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並審酌相關事證、訪談證人,綜合考量事件背景、駐外館處工作環境的特殊性、館長職責,以及當事人互動過程與認知差異等因素。
外交部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本月稍早已依據調查結果作成決定。外交部9日表示,將依委員會決定調整李冠德職務;至28日,外交部證實完成調職,李冠德不再擔任駐日內瓦辦事處總領事。
134頁申訴函列203件爭議 檢舉內容涉及七大面向
此事件起於駐日內瓦辦事處同仁7月底聯名向外交部提出申訴函及相關事證,指控李冠德自2024年12月到任後,涉及職場霸凌、濫用公帑、侵害員工權益、行政管理失當、濫用職權、危險駕駛及外交專業等七大面向,共整理出203件爭議事蹟。
申訴函以「駐日內瓦辦事處全體受影響同仁」名義提出,內容稱李冠德多次以公務為由,要求同仁在假日陪同非必要行程,包括觀看舞台劇及接機等,也曾以「怎麼連這個都不會」、「不然我來幫你當承辦人」等言語指責下屬,並以「我是處長,說了算」要求同仁服從。
申訴函還稱,李冠德在辦公場合多次咆哮,對同仁過往任職單位或背景有所貶抑,造成駐處工作氣氛緊張。申訴人表示,部分同仁長期承受壓力,身心狀況受到影響,甚至考慮離職。
公務支出、巧克力採購遭質疑 立委視導行程也列入檢舉
除了職場霸凌,申訴函也質疑李冠德使用公帑不當。申訴人指出,李冠德曾以辦公費支應職務宿舍的清潔用品、洗車打蠟費及客房寢具等開銷,並在世界衛生大會(WHA)期間花費約新台幣13萬元購買巧克力,作為餽贈國內訪賓的禮品。申訴人質疑,部分採購是否涉及不當列帳或規避核銷審查,要求外交部查明。
申訴內容還涉及李冠德在WHA期間宴請國內立委視導團的安排。據申訴方說法,李冠德堅持宴請3名立委吃大餐,導致立委錯過原定班機,必須重新訂票,衍生額外公帑支出;申訴方並質疑,相關情況事後被以塞車等理由向外交部說明。
此外,申訴人也指控,辦事處曾發生雇員薪資延遲、房屋補助及年終獎金發放問題,部分同仁甚至須自行墊付辦公室周轉金;另有公文及經費核銷文件多次遭退回,導致行政作業延宕。
上述財務、薪資及行政管理事項,外交部先前表示,因涉及財務管理、公物使用、資安風險、職場管理及館務運作等不同面向,已交相關權責單位分別調查處理。
申訴函還指控李冠德涉及多起危險駕駛及酒後駕車事件。申訴人稱李冠德曾多次嚴重超速,其中部分行為據稱已達瑞士刑事追訴門檻;另指他曾酒後駕車,並在瑞士方面要求提供資料後,拖延回覆相關司法調查信函,導致駐處同仁兩度接獲當地外交警察關切。
李冠德曾書面駁斥指控 外交部強調職場霸凌零容忍
李冠德曾以書面說明駁斥相關指控。外交部表示,調查過程已提供申訴人及被申訴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並由調查小組審酌事證、訪談相關證人,依程序作成判斷。
外交部強調,對職場霸凌採取零容忍立場,將依相關規定處理案件,並針對相關人員提供必要協助、落實職場環境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