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長選戰再掀風波!曾任竹北市長鄭朝方機要秘書、現參選竹北市第一選區市民代表的張益豪,29日發布聲明,首度公開說明離職原因。他指控鄭朝方胞兄鄭朝瀚任職期間多次介入市政,不僅頻繁打電話要求他配合,還曾在下班後約談時以粗話辱罵、質疑他收受廠商金錢;更指鄭朝方知情,甚至曾要求他就市政事項向胞兄請示。
張益豪在聲明中指出,近期地方流傳他過去離開竹北市公所機要秘書職務,是因涉及貪汙或其他不法情事,相關說法並無事實根據,已嚴重損害個人名譽與社會評價。他強調,選舉期間出現這類傳言,令人質疑是否有人刻意抹黑、誤導選民,已著手蒐集證據,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談到離職原因,張益豪指出,任職期間,鄭朝方胞兄鄭朝瀚多次透過電話要求他配合市政事務,有時一天打來兩、三通,甚至四、五通,讓他承受極大壓力。他認為,鄭朝瀚並非竹北市公所體制內人員,卻能對具有公務員身分的機要秘書下指示,形成權力與責任不對等的情況。
張益豪以停車場及公園委託管理權爭議為例指出,鄭朝方剛上任時,新竹縣政府曾研議收回部分停車場及公園委託管理權,當時鄭朝方原本表態,若縣府要收回,就應將停車場與公園一併收回;但鄭朝瀚卻持不同立場,要求市公所積極爭取保留委託管理權。
張益豪指稱,鄭朝瀚甚至要求他下班後前往一處鐵皮屋談話,當他表示應依照市長既定立場辦理時,卻遭對方以「三字經」、「白痴」等侮辱性字眼辱罵,還質問他是否收受廠商金錢,讓他感受到言語霸凌及施壓。
他說,最後鄭朝方的立場出現轉變,市公所也與縣府協調,保留相關停車場及公園的委託管理權。張益豪質疑,兄弟之間若有不同意見,理應自行溝通,不應讓基層幕僚夾在中間,承受來自非公務體系人士的壓力。

指鄭朝方要求向胞兄請示 質疑權責不分才決定離職
張益豪進一步指控,鄭朝方並非不知胞兄介入市政,甚至曾要求他針對建設工程、行程安排,以及時任副總統賴清德到地方的行程等事項,向鄭朝瀚詢問意見。他表示,相關情況都有證據。鄭朝方對外經常強調「權責相符」,但卻容許沒有正式行政職務的家人參與市政決策,甚至對公務人員下指示,形成「下指揮的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情況,這是他最無法認同之處,也是最後選擇主動辭職的原因。
張益豪表示,他曾親自向鄭朝方反映上述情況,但後續並未獲得適當處置,也沒有取得明確的權責劃分。基於對體制運作及行政權責應當分明的堅持,他無法認同非公職人員介入公務體系的運作模式,因此選擇離開。
他強調,這次聲明只是就親身經歷及離職原因作初步說明,相關經過與背景,後續將另行完整對外說明,並接受社會公評。
不排除依選罷法、刑法提告 鄭朝方團隊未回應
張益豪表示,自己長期投入地方公共事務,始終珍惜個人清譽與社會信任,如今正值選舉期間,卻有不實傳言在地方流傳,令人不得不質疑背後是否有人刻意抹黑、誤導選民,甚至影響選舉結果。
他強調,選舉可以有競爭,公共事務也可接受檢驗,但不能以捏造事實、散布不實指控的方式,踐踏個人名譽及民主選舉的公平性。對於任何蓄意製造、散布或傳播相關不實訊息的行為,他將積極蒐集並保存證據,查明傳言來源及散布情形;倘經查證涉及違法情事,不排除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及《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等相關規定,提出刑事告訴或告發,也不排除針對過去遭辱罵、施壓的情況採取法律行動。
張益豪最後表示,「本人不畏懼檢驗,但絕不接受惡意造謠;不迴避質疑,也絕不向抹黑與不實指控妥協。」
對於張益豪所提出的胞兄介入市政、言語霸凌及鄭朝方知情等指控,鄭朝方團隊目前表示無回應,相關說法仍待當事人進一步說明及提出證據釐清。
以下為張益豪聲明全文:
張益豪聲明稿
針對近期惡意散布本人離職涉及貪污不法之不實傳言,嚴正澄清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近期地方上散佈有關本人過去辭去竹北市公所機要秘書一職,係因涉及貪污或其他不法情事之傳言。對於此類毫無事實根據、足以嚴重損害本人名譽與社會評價之不實指控,本人在此鄭重澄清,相關傳言絕非事實,並予以最嚴厲之譴責。
關於本人主動辭去機要秘書職務之原因,先行說明如下:
本人任職期間,多次接獲鄭朝方市長之兄鄭朝瀚先生對公所相關市政提出具體要求與指示。當本人因未獲市長正式行政指示而未予配合時,即承受來自鄭朝瀚先生之言語壓力,致使本人在執行公務上面臨極大困擾與身心負擔。
本人曾親自向鄭朝方市長反映上述情況,惟後續並未獲得適當處置與明確的權責劃分。基於對體制運作與行政權責應當分明之堅持,本人無法認同非公職人員介入公務體系之運作模式,因此選擇主動辭去機要秘書職務。
以上係本人親身經歷與離職原因之初步說明,相關經過及背景,後續將另行完整對外說明,接受社會公評。
本人過去長期投入地方公共事務,始終珍惜個人清譽與社會信任。如今正值選舉期間,卻有此類不實傳言在地方間流傳,令人不得不質疑其背後是否具有刻意抹黑、誤導選民認知,甚至影響選舉結果之目的。
選舉可以有競爭,公共事務可以接受檢驗,但絕不容許以捏造事實、散布不實指控的方式,踐踏個人名譽與民主選舉的公平性。
本人在此嚴正聲明,針對任何蓄意製造、散布或傳播相關不實訊息之行為,將積極蒐集並保存相關證據,查明傳言來源及散布情形。倘經查證涉及違法情事,本人絕不姑息,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不排除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及《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等相關規定,提出刑事告訴或告發,以捍衛個人名譽及選舉公平。
最後,本人呼籲各界尊重事實,切勿輕信或轉傳未經查證之訊息。
本人不畏懼檢驗,但絕不接受惡意造謠;不迴避質疑,也絕不向抹黑與不實指控妥協。
特此聲明。
聲明人:竹北市第一選區市民代表候選人 張益豪
中華民國115年10月29日